根据我区卫生系统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我区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41名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等文件,制定本公告。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整体素质,促进事业单位健康发展。
二、招聘岗位、范围及待遇
本次共有7家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提供招聘岗位41个,具体招聘岗位和要求详见附件1《2018年海口市美兰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岗位表》,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护士岗位户籍为海南户籍,其它岗位户籍为全国户籍;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附件1);
5、护士、中药剂士、西药剂士、检验士岗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医师岗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日);
6、岗位所需学历条件均为国家承认学历。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劳动教养、刑事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的;
2、正在接受监察、纪检、司法部门立案调查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服务年限不满(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公管理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信息、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含笔试和面试)、考察及体检、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公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分别在《海口日报》、美兰区政府网站(网站(http://mlqzf.haikou.gov.cn/)和海南人才招聘网(www.hnrczpw.com)上向社会发布发布公告。公告时间:2018年11月01-14日。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9日9:00—11月21日17:30,报考人员在此期间自行登陆海口市美兰区2018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考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网址:
(http://ks.hnrczpw.com/ks2015/loginready.asp?ksid=1d456c5332b4ce29b1861375470bbf27),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学科及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上传照片、报名所需材料等图片。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2寸证件照片、《海口市美兰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户口本本人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交所在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岗位要求其他证书、等报考材料。
(1)应聘人员需完整填写《海口市美兰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自行下载附件2)并由本人亲笔签名合并成一张图片上传至“报名登记表”窗格;
(2)正面免冠蓝底2寸证件照片上传至“证件照”窗格;。
(3)身份证正、反二面合并成一张图片上传至“身份证复印件”窗格;
(4)学历证书(毕业证)图片上传至“毕业证复印件”窗格;
(5)学位证书图片上传至“学位证复印件”窗格
(6)相应岗位所需的执业资格证书图片上传至“职业资格证书”窗格
(7)户口本本人页图片上传至“户口本”窗格;
(8)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交所在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报考证明上传至“
在编人员提交原单位同意报名证明”窗格;图片上传要求:以上材料都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能超过200KB)。
4、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海口市美兰区2018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公告》,报名系统操作步骤详见附件3《海口市美兰区2018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报名系统操作指南》;
(2)请考生选择正确的报考岗位,每个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3)如报考人员首次登录报名系统时身份证号码输入错误,请重新使用正确的身份证号码登录系统重新报名,若因身份证号码错误导致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4)在报名期间考生如需更改报考岗位,可到个人报名系统后台点击报名管理中“报名信息”进行更改,更改后请点击“保存报名信息”。但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则无法更改报考岗位。
(5)如考生报名时候系统显示“姓名和身份证号不符或验证号错误”或其他问题,请咨询报名系统技术电话:0898—66738761、66755323,咨询时间: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休息)。
(6)考生在规定报名时间内上传报名相关材料,所有图片上传完成后,请考生到报名系统后台进入报名管理中“上传电子材料”验证图片是否上传成功(图片上传成功则窗格里会显示所上传图片),如果已上传成功,请返回通知中心,查看信息栏,信息栏显示“……已上传成功,请等待工作人员审核!”即算报名成功,请耐心等待工作人员审核。如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没有成功上传报名相关材料或者相关材料不完整,逾期不予受理。
(7)请报考人员全程关注美兰区政府门户网站关于本次招聘相关公告内容,不另行电话通知。
5、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简章、招聘岗位表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录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初审
1、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18年11月19日9:00-11月21日12:00前及时登录报考系统,进入通知中心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11月19日9:00-11月21日12:00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按审查意见要求,修改报名信息,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者改报其他岗位;系统将于2018年11月21日17:30准时关闭,2018年11月21日12:00后提交材料或改报的考生,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不能参加考试。
2、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报考条件者将在美兰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天。
3、经初审资格符合的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该比例熟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核减招聘计划名额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留意美兰区政府网站相关公告。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按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形式。
(2)笔试内容: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的基础理论、医学技能和专业知识等。
(3)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美兰区政府网站公布。
2、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范围。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确定。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将在美兰区政府网站发布。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测试综合素质(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在美兰区政府网站公布。
(六)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区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品质、实际工作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查,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七)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
经考察或体检不符合任职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经区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以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及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美兰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区招聘领导小组组织进行调查处理。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经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拟聘人员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按照招聘职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行选择工作单位,工作单位一经选择不得无故变更。受聘人员自通知上岗后一周内无故不报到上班者,视为自动放弃受聘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经区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以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一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出区外。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各项纪律规定。
招聘工作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七、其他
本实施方案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监督电话:
区人社局:0898-65374379
区卫计委:0898-65374500
海口市美兰区卫生系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1日</P></bo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