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对象范围和条件
征集对象为东明县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的男性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2000年1月1日后出生)。政治条件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2021年版)和其他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2022年版)和有关规定执行。
二、征集计划
2024年东明县下半年征兵计划列出11个事业单位财政拨款编制名额,用于征集东明籍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理工类专业9名、非理工类专业2名)(专业分类详见附件2)学历毕业生入伍。服役2年退出现役后,由县人社局负责安置。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3日截止(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
县人武部三楼政工科。
3、报名方式
需本人亲自到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以上证件须同时提交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明,2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白底彩色照片4张(背面书写姓名)。同时提交《2024年东明县结合事业单位招聘征集部分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入伍报名表》(见附件1),《报名表》下载填写后自行打印。
应征人员须在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按流程完整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应征地一栏务必填写东明县),并下载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东明县征兵办公室将在后台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的应征报名无效。
4、资格初审
报名时,根据应征人员提交的信息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应征人员需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有造假情况,取消应征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应征过程。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征条件的最终依据。
四、体格检查
本次应征报名结束后,对于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由县征兵办公室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组织体格检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笔试时间、地点和内容
体格检查合格人员按照招录专业数量1:1.5的比例参加笔试,超过1:1.5比例时,全部参加笔试,体格检查合格人员比例达不到1:1.5比例时,对应核减招录计划。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为保证应征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结合事业单位招聘征集部分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入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六、政治考核
笔试结束后,理工类专业笔试成绩前9名和非理工类专业笔试成绩前2名进入政治考核,并进行资格复审,如有不合格人员,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如出现2名及以上笔试成绩相同者,依次按学历层次高、应届毕业生、年龄较大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政治考核人选。政治考核由县征兵办公室、县人社局共同组织进行。经政治考核通过人员,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后,由县征兵办公室负责办理入伍手续,县人社局负责签订事业单位用人协议。
七、有关事宜
(一)大学生参军入伍,落实优先报名、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分配去向的“四优先”政策。
(二)应征入伍的高校本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期间享受我县义务兵优抚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在部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役年限计算为工龄。
(三)应征入伍的高校本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期满正常退伍返乡后,1个月内持入伍通知书和退伍证到县征兵办公室报到,县人社局负责在报到后6个月内安置到相应事业单位工作。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退伍后不再列入事业单位安置计划:
1、在部队服役期间转改士官、考入军校或直接提拔为军官的,转业后按国家有关政策另行安置;
2、服役期间被部队给予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或受到刑事处罚的;
3、退伍后1个月内未到县征兵办公室报到的;
4、其他不适合安置的特殊情况。
八、其他
(一)本简章由东明县结合事业单位招聘征集部分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入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应征期间应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东明县征兵办公室0530-7026607
附件1:2024年东明县结合事业单位招聘征集部分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入伍报名表.docx
东明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东明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