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
(三)全日制本科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单县机关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全额)在编在职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国内高校毕业生涉及研究生条件的,自2017年起参加研究生国家统招,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研究生不作全日制要求。
二、需求数量及岗位
共计划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9名,具体岗位、专业等要求详见《2022年单县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提供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报到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本人签字确认的《2022年单县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附件2);
3、在职人员还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4、与《2022年单县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同底版1寸免冠照片5张。
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须真实、准确,材料造假者将取消聘用资格,并计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实施。对公开招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现场报名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招聘资格。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13日至2022年9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西大厅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不受报名比例限制,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单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2022年9月17日上午8:30—10:30。
笔试考务费收取参照公务员考务费标准每人40元。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公布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果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参加面试。
面试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按规定比例进入考察范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入考察范围。
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依次按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年龄小者、应届毕业生优先的办法确定人选。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人员入职审核工作的通知》(菏人社〔2021〕14号)要求,由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考察工作,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提供入职审核专题报告。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涉嫌造假、本人重要学习经历与档案记载不一致的,一律不作为聘用人选。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单县人民政府网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事业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在单县所报考的岗位服务年限不低于3年(含试用期),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
七、疫情防控
1、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报名和参加考试过程中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码(绿码)、行程码,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考生要注意个人防护,自备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其他过程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在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八、其他
1、本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工作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招聘公告、公示等事项均在单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nxian.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时刻关注相关信息,届时不再电话通知。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未尽事宜,由单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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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单县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xls
2:2022年单县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doc
单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