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关爱社区工作者的要求,充实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精神,现决定面向我区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广州市越秀区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九级管理岗位,详见附件1《2024年广州市越秀区面向全区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人数:4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具体资格条件
1.现任越秀区社区党组织书记,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女性45周岁以下,男性5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即女性1978年7月29日(含)后出生,男性1973年7月29日(含)后出生)。
2.在越秀区社区连续工作10年以上,任越秀区社区党组织书记满一届(工作时间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3.任职越秀区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2019-2023年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且被评为优秀不少于2次。
(2)个人、任职社区获得区级以上综合表彰或其他荣誉,且2019-202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9日(星期一)上午9:00至2024年8月2日(星期五)下午18:0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需按要求上传工作证明(见附件2)和其他材料。系统初审通过后即可参加后续环节。
3.打印准考证:2024年8月5日(星期一)上午12:00起,成功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暂定2024年8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题型为客观题和主观题,主要测试考生学习和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解决基层实际问题的能力,满分100分。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4.笔试的开考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相应减少岗位招考人数。
(三)资格复审
1.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笔试成绩合格者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具体要求以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yuexiu.gov.cn)发布的资格复审公告为准。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规定之日前补全的,取消面试资格。
3.应聘人员因资格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从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通过的,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计算综合成绩。
2.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等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五)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综合成绩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环节。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在综合成绩合格者中确定体检人选。应聘人员请在面试结束后保持通讯正常,确保及时收到体检通知。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或未按要求进行体检的,不予进入考察环节。
(七)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开展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3.工资待遇按广州市越秀区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相关规定和用人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4.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此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应聘人员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工作日内,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时间段内联系咨询相关事项,其中:
1.涉及网上报名系统问题的,可联系技术支持电话:400-838-9296。
2.涉及公告或招聘政策疑问的,可联系咨询电话:020-83394822。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3.监督投诉电话:020-83188281。
本公告由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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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广州市越秀区面向全区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表.xls
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