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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北省张家口市康保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29名)

时间:2024-08-02 20:54:59 点击:

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为满足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

  共招聘工作人员129名,应聘人员可通过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办事服务“事业单位招聘”专栏(http://rsj.zjk.gov.cn)、康保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jkkb.gov.cn/)查询招聘信息。招聘单位的岗位、数量和条件详见《康保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5日至2006年8月5日期间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康保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及各招聘单位的《康保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确定。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康保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了解所应聘单位的具体要求和工作安排。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印发、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修订)进行体检。

  7.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的学历(学位)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取得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8.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要求,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参照大专、本科毕业学历,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9.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高校毕业生。(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前无工作经历,在康保县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本次招聘部分岗位有康保户籍要求的,应聘者本人为康保户籍。

  10.岗位条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指:

  (1)在康保县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未落实工作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从康保县入伍(含生源地)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2)“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11.计算工作经历、户籍(本人为康保户籍)、档案关系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5日。其中,在大学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二)本次招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未经原单位同意或行业有关规定不得应聘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法、程序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址:https://rpta.cn/exam/230

  3.报名时间:8月5日9:00至8月9日17:00。

  缴费时间:8月5日9:00至8月10日17:00。

  4.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康保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并同意《诚信承诺书》。

  (2)注册账号。进入报名网址(https://rpta.cn/exam/230),点击“注册”,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完成注册后登录网站,按要求上传照片。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3)填报信息。注册成功后登录,进入报名环节。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等待审核。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提交审核。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请考生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5)完成缴费。审核通过后考生需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支付。支付方式:支付宝。特别注意:确认“缴费成功”后方可视为完成报名。应聘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未按时间完成报名和缴费者视为放弃报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注:1.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支付宝已付款,但由于网络拥堵卡顿等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报名截止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2.资格初审期间,请考生及时关注网上资格初审结果,并进行后续相应操作处理,因不及时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错失报名机会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截止前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提高报名效率。

  3.考生在报名时,岗位条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考场设在康保县,具体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及要求参加考试。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

  2.笔试准考证打印。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根据网上通知时间,登录原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没有打印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笔试。笔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打印的《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

  3.笔试科目

  (1)综合类专业科目笔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

  (2)医学类专业科目笔试包括《医学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

  (3)教育类专业科目笔试包括《教育专业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

  每类考生以上两科分别合并为一张试卷,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4.成绩查询。笔试结束5天左右,登录报名网站https://rpta.cn/exam/230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进入面试人选和证件审核时间、地点,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为保护考生个人隐私并参照公务员招录做法,考生只能查询个人考试成绩。

  5.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生考试总体情况划定。对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分岗位按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人选。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要求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提供能够证明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户籍材料、笔试准考证、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有关工作经历证明等资料(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同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及复印件和服务所在县(区)相关部门提供的在岗服务证明原件,证明中需注明服务起止时间、是否续聘及历年考核情况;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两年及以上工作经验须提供原工作单位证明或社保缴费证明。

  2.已与现工作单位签订过劳动(聘用)合同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主要领导签字)。

  3.复审合格即进入面试程序。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无故不参加复审者,取消进入面试及后续资格,并依据本岗位笔试成绩顺序递补一次进入面试,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

  2.综合类、医学类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时间8分钟,每名考生需回答3道题,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素养、综合分析、临场应变、仪容举止、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

  3.教育类考生采取试讲的方式,时间15分钟,试讲内容在通用教材中随机抽取(面试前公布教材版本)。

  4.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

  5.打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后续资格。

  6.面试有关要求: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每场面试前,每组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和备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7.综合类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医学类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教育类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其中,面试缺考或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计总成绩。

  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笔试高者优先;条件相同的为康保县国防建设做出贡献的本人、家属及子女优先。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报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复检不合格者,按照总成绩递补一次。

  (六)考察审档

  考察由用人单位会同其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被考察人员应配合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其他相关资料。不能按规定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工作主要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文件执行。在考察中,发现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将其确定为聘用人选:

  1.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未达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素质标准的,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应当禁止的行为的,具体包括: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公众的;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2.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具体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曾被开除党籍、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近三年内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后不满三年的;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不满三年的;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欺骗或误导组织的。

  3.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担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七)公示、聘用

  1.根据考试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康保县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有人举报,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或在此期间自动放弃者,所空出的岗位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3.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并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包括试用期),期间不得调离服务单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相关事宜

  1.考生必须履行《诚信承诺书》要求,对个人提交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并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递补的,后果自负。

  3.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处理。

  5.招聘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公告发布后,如有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0313-5550600

 附件:1.《康保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康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30日


全国事业单位招聘QQ交流群:292497056


作者:事业单位招聘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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