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纪违法行为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接待科工作人员1名,从事接待工作。
(三)岗位任职条件
1.男女不限(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年龄在30周岁以下;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好气质佳,综合素质高,具备良好的语言沟通和表达能力。
二、工资和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按照来宾市编外财政聘用人员有关政策执行,聘用期间因公出差补助与在编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三)社会保险: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社会保险金由单位按全市统一的缴费基数计缴,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用人单位应缴纳部分由来宾市接待办公室负担。
三、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日—2018年12月30日。
(二)报名方式:通过网上报名或实地报名,填写《来宾市接待办公室编外聘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
网上报名:请将《来宾市接待办公室编外聘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发到邮箱:lbsjdb@163.com;
报名地址:来宾市接待办公室秘书科(来宾市人民路1号市行政中心东前楼103室);
联 系 人:李鹿春,联系电话:0772-4278796。
四、资格审查和面试
我办将根据聘用资格条件,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后选定入围面试人员,并通过电话通知入围面试人员。不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面试当天,须携带毕业证、身份证、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拟录用人员按1:1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试用期。
六、聘用
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
来宾市接待办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