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民主公平、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政治素质;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术资格条件;
4.身心健康,体检结果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健康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国有企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尚在试用期的公务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三)其他条件。
1.学历: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全日制”不包括成人高考、自考、网络教育、在职教育、对口单招。
2.年龄:28周岁及以下指199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
3.医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4.工作经历时间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1日。进修、培训、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宿州市人才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及招聘方式方法等。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确认。
1.网络报名时间和方式。符合招聘条件人员,通过宿州市人才集团官网在线报名(https://www.szsrcjt.com/recruit)。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8日09:00至2024年8月15日15:00.报考人员登录宿州市人才集团官网进行报名,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资格审查。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报名确认。报考者可于8月16日15:00前随时登录https://www.szsrcjt.com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并于8月18日23:00前登录宿州市人才集团官网(https://www.szsrcjt.com)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三)笔试。
(1)医师、医技岗位:《医学基础知识》
(2)行政岗位:《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满分为100分。考生依照报名网站后台通知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四)资格复审。面试前,招聘单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复审材料要求: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医师岗位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聘书或其他可以证明工作经历的材料等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所有应聘人员还须提供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五)面试。
面试方式:专业面试+综合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岗位计划人数,按不低于1:2的比例分别在同一招聘岗位依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4:6的权重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分值均按四舍五入之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并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综合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60分。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按照合格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合格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筛选进入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缺额,同职位内按合格的考试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一步复审。如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本人不适合招聘专业岗位工作要求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宿州市人才集团官网、宿州市卫健委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一经查实,确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将不予聘用。因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及个人自动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各一次。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经研究确定为正式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七、有关事宜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有关招聘政策及考务、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宿州市人才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查询、查阅。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浙大一院宿州分院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57-30892390557-2620258(市人才集团)
政策咨询电话:0557-2986117(浙大一院宿州分院)
监督举报电话:0557-3955988(宿州市纪委监委驻市人才集团纪检监察组)
0557-3022412(市卫生健康委人事科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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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浙大一院宿州分院人才引进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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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