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金华市公安局江南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40名(附件1)。有意者可按规定条件和程序报考。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未明确具体年龄的岗位须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到报名当天),有明确要求的按要求执行;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四)文职辅警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勤务辅警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六)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退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可以优先录取。
三不予招聘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一)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本人及家庭成员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本人及家庭成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四)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五)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六)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七)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八)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籍的;
(九)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或者解聘的;
(十)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十一)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十二)有精神病家族史的;
(十三)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生自愿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现场报名
时间:8月7日-8月21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
地点:金华市公安局江南分局业务技术大楼(苏孟乡龙川路236号)。
现场报名时请携带齐全报名所需资料:
1.携带《江南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填写完整报名表2份(附件2);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报告;
3.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2份、近期一英寸免冠照片2张、本人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退役军人的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的提供见义勇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本人个人征信2份(截止时期至最近);
5.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
6.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特长、工作经历等资质材料及复印件2份。
报考人员需确保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不得改报。
(二)考察
内容、标准等参考人民警察要求。
(三)测试
笔试100分、面试100分,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入总成绩。
体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最后综合分,符合达标要求即入围笔试。
1.体能测试(文职岗位、勤务岗位)
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满分100分。
达标要求:35分(含)以上。
评分标准按《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执行,体能测试入围人员参加笔试。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在体能测试期间,如因个人原因引起的意外,由考生自行负责。
2.笔试(文职岗位、勤务岗位):满分100分,闭卷。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成绩60分(含)以上为合格,合格入围人员参加面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文职岗位、勤务岗位):成绩60分(含)以上为合格。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版)执行。
根据笔试、面试的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安排加试。
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体检不合格的,其缺额从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面试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
根据总分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岗位、录用人员。聘用人员在接受聘用前须与原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合同和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现行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岗位绩效和层级晋升管理的薪酬制度,按规定享受“五险一金”社会保障。工资待遇实行层级化管理,各岗位年综合收入8万-11万(含单位缴纳“五险一金”),并实行动态调整。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金华公安局江南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9-89003686。(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17:00)
金华公安局江南分局
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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