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拟招聘编外人员5名,主要从事住房公积金窗口综合服务工作(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满18周岁、不超过3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12日);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此次招聘。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政务服务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至8月21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5点。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南新大道1166号A栋308室。
(三)报名要求。报名人员现场提交以下资料:
1.《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并收取复印件各1份;
3.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学信网查询打印);
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交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资格。
(四)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包括资格初审、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环节。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考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住房公积金管理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等信息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准考证领取事宜另行通知。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和招聘人数之比为3:1。若比例小于3:1的,成绩达到及格线(60分)的均进入面试。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等能力。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否则不得参加面试。
(三)成绩公布。
按照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照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名(总成绩相同的,优先考虑面试成绩),并在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乐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体检及考察
(一)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四)体检费用自理,结果以医院体检结论为准,并在“乐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及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公布。
(五)考察内容和程序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六、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按规定流程签订聘用合同进行上岗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工资绩效待遇按照市财政局核定的编外聘用人员经费标准执行。
(二)单位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五险一金。
(三)编外人员与在编人员享受同标准的工作午餐、健康体检、工会慰问等福利待遇。
七、其它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因面试放弃,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出现的缺额,将依此递补,每个环节只递补一次。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委托任何其他中介机构代为报名;不指定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次招聘从报名至聘用各个阶段,包括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所有事项将在“乐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或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公布,请随时关注。如因考生原因未及时查看公告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咨询电话:0833-2402312,监督电话:0833-2443097。
本公告由乐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市财政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