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平谷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为促进平谷区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通过公开招聘的形式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涉及平谷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81个岗位,计划招聘教师88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三)学历要求
考生须具有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学历。
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人员范围指2024年应届毕业生(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两年内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是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校2022年和2023年的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就读最高学历期间及毕业后至办理招聘手续前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且未缴纳社会保险的毕业生。
(四)户口和年龄要求
1.户口
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户口及档案放在毕业学校的非京生源毕业生)。
2.年龄
应届毕业生:本科学历199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社会人员:有工作经历人员限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教师资格证要求
1.具有相应岗位条件中的教师资格证书。
2.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高级别教师资格证适用于低级别。例如:持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人员,可申报初中和小学教师岗位。
(六)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七)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有关规定。
(八)其他条件见附件1《北京市平谷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条件》。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考试、考核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2日8:30至8月23日16:30
2.报名网址:公招网(http://www.gongzhao.com.cn),报考人员登录公招网注册个人账号,按照要求填报信息。完成注册后返回至平谷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在左侧任务栏选择“职位”,选择岗位后,点击“立即申请”,完成报名信息填写后提交。请各位考生完成提交后点击网页右上角“个人中心”查看资格审核结果。
报名人员所填信息应真实、完整、准确,每人限填报一个岗位,且报名信息一经网上审核通过不得修改。报名期间,考生需及时查看网上初审状态是否通过,并进行后续相应操作处理,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初审结果。因不及时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错失报名机会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招聘单位负责受理报名并对报名人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3.准考证打印:2024年8月25日上午9:00后,考生可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统一命题,统一组织。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各项知识、技能等。
(2)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考生可登录平谷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pg.gov.cn)查询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列入资格审核人选。
2.资格审核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核人选,人数不足1:3比例的,以笔试合格人数为准。各招聘单位负责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考生可登录平谷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pg.gov.cn)查询进入资格审核环节人员名单、审核时间、审核地点、审核所需携带的材料等内容。
由于资格审核未通过而产生面试人选空缺的岗位,按照该岗位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人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内容:依据所聘岗位专业知识及专业素养进行综合能力测试。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
(5)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
4.综合成绩
(1)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考生的综合成绩(如综合成绩分数相同,则以面试成绩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分数相同,则以面试主考官的成绩确定名次),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及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2)面试结束后,考生可登录平谷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bjpg.gov.cn)查询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
(三)考核、体检
1.根据考试结果,招聘单位对拟聘人选在校学习表现或在单位工作表现、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2.按照考试和考核结果,统一组织拟聘人选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由拟聘人选个人负担。
3.考核、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确定考核、体检人员。
4.拟聘人选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复检费用由复检人员个人负担。
(四)公示和聘用
1.网上公示: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2.聘用合同签订:公示期满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10年(含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档案转入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须严格坚持公开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格遵守回避制度,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行为发生,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五、报考人员须知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报考人员要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真实有效,联系畅通。因报考人员电话联系不畅等造成无法通知报考本人,影响招聘结果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各个环节中办理相关手续时,须在招聘主管单位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完成,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者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
(四)报名咨询电话:010-69962250
监督电话:010-69982941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五)公招网技术咨询电话:010-68771386、68771367,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北京市平谷区教育委员会
2024年8月1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