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6人。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旅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本次招聘的人员为企业身份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参加企业社会保险。
二、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大连市户籍,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学历学信证明为准),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
3.具备与岗位相匹配的任职经历和专业素养;
4.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计划执行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5.具有正确的绩效观,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任职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其中任职年限是指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之后,在相关单位工作的累计任职年限,以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为准,在校实习期不计入任职年限;其中考生的专业,以报考岗位所用的学历、学位证书上记载的专业为准;
7.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或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处于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与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尚未解决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不适宜招聘或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3日9:00至9月2日16:00止,报名时间以接收到报名信息时间为准。
2.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通过旅顺经开区网站或公众号下载并填写《旅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凡符合报考条件者,每人只允许报考1个岗位,不可兼报。报名时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据实上传以下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原件在面试时提交审核):
(1)《旅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表中需要插入近期彩色一寸免冠照片;
(2)考生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考生户口簿(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如户口簿首页或本人页地址进行过变更,以最终变更的地址为准。身份证与户口簿地址不一致时,以户口簿地址为准;
(4)报考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学信网下载或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持有国外学历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证明;
(5)持有相关证书的,需上传证书首页和内容页;
(6)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党员信息登记表;
(7)工作履历证明:包括用人单位出具的任职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打印的社保证明等。
以上资料须整理为压缩文件(邮件主题及文件命名为:所申报的部门名称-所申报的岗位名称-姓名-身份证号码,大小在50MB以内),发送至报名邮箱:lsjkqdzb@163.com。
此次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材料。应聘者须一次性完整提供相关材料,并严格按要求填写有关信息,请勿重复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成功以收到电子邮件回执为准。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正确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在公告发布期间同步开展。由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笔试环节的人选。资格审查重点对学历学位、资格证书、报名基本资格进行核验,工作履历、业绩信息等实行个人承诺制。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开招聘任一环节,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以及材料不齐全等原因均认定资格审查不合格。如已聘用后发现提供了虚假信息和材料,立即解除聘用合同并追索已发工资、奖金等。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不指定教材,不进行任何形式培训。笔试试题主要考察个人综合能力素养,题型均为客观题。
(四)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比例不超过1:5,末位成绩有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不足1:5全部入围。由旅顺经开区党工委领导、组织人事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主管领导以及专业人士组成面试小组,采用半结构化面试方式,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主要考察沟通表达、逻辑思维、分析判断、团队合作以及岗位需要应具备的基本素质等,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能进入考察环节。面试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报名上传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总成绩确定及考察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3:7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人选(不足2人的全部入围)。考察人选名单在旅顺经开区网站和公众号公布。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确定拟聘人选
旅顺经开区党工委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以及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七)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不配合体检的以及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旅顺经开区网站和公众号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聘期、薪酬待遇及合同
1.聘期。聘用人员聘期至2026年9月30日,试用期两个月。
2.薪酬待遇。聘期内按照旅顺经开区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3.签订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情况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应聘用手续。对反映情况影响聘用的,经查确有实据,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如因其他原因未能录用而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次进行递补。
签订合同前,聘用人员需终止原人事关系,并处理完毕相关问题。
(十)考核管理
录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和管理。
四、纪律监督
1.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体检医生等凡与应聘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应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都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因填报联系方式不正确或电话不畅通所致后果由本人自负。
3.报名咨询电话:0411-86200218,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4.本公告由旅顺经开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旅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doc
中共旅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