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招聘对象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街道党群服务中心等3个事业单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在天河区社区连续工作10年以上、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满一届且表现优秀的现任社区党组织书记。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具体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男性55周岁及以下,女性50周岁及以下[年龄在55周岁及以下的,应为1968年9月5日(含)后出生;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的,应为1973年9月5日(含)后出生]。
2.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任职天河区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个人获得市级以上综合性表彰荣誉;
(2)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所在社区获得市级以上综合性表彰荣誉,且获表彰荣誉前个人在社区担任党组织书记满1年;
(3)近6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且优秀等次占一半以上。
第1、2点所指的市级以上表彰奖励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省部委办局、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的文件、颁发的证书为准,不包括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机构的表彰奖励;不包括通报、表扬等;上述有表彰权限的各级部门,2011年后如所开展的表彰未列入国家或省2011年、2015年保留表彰目录内,或未按程序报国家、省审批,不能认定为相应级别的表彰。
任职时间、获得表彰奖励时间及取得毕业证书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9月5日9:00至2024年9月11日18:00止。
2.报名形式
采取线下报名形式。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自行下载填写《广州市天河区2024年面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向工作单位所在街道的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提交报名表及相关材料。
3.报名所需材料
应聘人员填报信息及提交的相关资料应真实、完整、准确。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
(1)填写完整的《广州市天河区2024年面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需粘贴近期1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在承诺声明处由本人手签姓名;
(2)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3)学历学位证书;
(4)近10年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等能证明工作经历的材料;
(5)社区党组织书记任职批复;
(6)符合“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个人获得市级以上综合性表彰荣誉或所在社区获得市级以上综合性表彰荣誉,且获表彰荣誉前个人在社区担任党组织书记满1年”的,需提供表彰决定文件、荣誉证书;
(7)符合“近6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且优秀等次占一半以上”的,需提供近6年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
4.报考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公告,不符合或低于招聘公告规定的任何一个条件,均不可以报名。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公开招聘各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须认真填写《报名表》,确保内容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学习工作、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等内容也需据实填写。
(二)资格审查
1.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于2024年9月5日9:00至2024年9月11日18:00期间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提交所在街道进行资格初审。完成初审后,各街道汇总初审人员报名材料,于2024年9月11日19:00前提交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初审、复审均通过的应聘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应聘人员及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应聘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打印准考证
笔试人员名单及打印准考证的时间和方式将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留意广州市天河区门户网站。
(四)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评综合能力。
2.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通知为准。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采取100分制,6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4.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时间为120分钟,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5.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将在广州市天河区门户网站公布。
(五)面试
1.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每个招聘岗位按1:5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如达不到上述比例,按实际入围的人员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60分及以上为合格,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送达考生,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4.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同一招聘岗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选。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照广东省体检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或未按要求进行体检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相关规定执行。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工作实绩、群众认可度、廉洁自律情况和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并再次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广州市天河区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
四、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在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人选,并按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五、聘用及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按招聘岗位情况及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不负责办理聘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调动、工作安排等问题;应聘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追究责任。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四)本次招聘有关事宜将适时通过广州市天河区门户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政策咨询电话:020-38622405;
监督投诉电话:020-38209650。
本公告由广州市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广州市天河区2024年面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广州市天河区2024年面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广州市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