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对象
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且满足以下条件的高层次人才: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工作能力,以及获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
(六)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博士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名;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应聘者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得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报考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报考的,不占用本次招聘名额,通过“一事一议”的办法,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进行聘用。
二、引进计划
此次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不设开考比例,共计引进37名,其中教育教学类4名,医疗医技类7名,其他专业技术类18名,对口开发岗8名。具体见附件。
三、引进程序及方式
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不达1∶5,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如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达1∶5,可酌情增加笔试环节,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一)发布公告
在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吉县2024年度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9月20日8:00至9月27日18:00。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gjx.gov.cn/),填写《吉县2024年度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上传本人近一年内红底免冠正面电子照片(30kb以内,JPG格式)。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县人社局负责,资格审查要客观、公正、及时。
时间:2024年9月21日至9月30日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天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超过报名时间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完成报名人员,请下载并彩色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凡因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3.资格复审
网上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吉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彩色打印一式三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3)本人近一年内2寸红底免冠正面照片3张;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5)通过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
(6)已就业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说明是否正式在编人员,何时通过何种方式参加工作,是否有服务期限,截止公告发布之日的工作年限等;
(7)考生需按报名岗位需求,提供相关资格证件及证明。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或试讲)方式进行,同一职位统一考试地点、时间、题目和标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在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取消考察资格。
(四)考察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和山西省有关规定执行,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实地考察、与被考察对象交流等方式进行。考察中发现有不得报考和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1.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不符合引进范围、对象和条件,以及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的;
4.经县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五)体检
体检工作指定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山西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不合格的,可在首次体检完成之日起10日内申请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个人放弃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在同一岗位面试70分及以上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顺次递补。(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不少于5年的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期间,相关信息将在吉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发布,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
咨询电话:0357—7924699(县委组织部)
0357—7930212(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12388(统一电话)
附件:吉县2024年度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表.xlsx
吉县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组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