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人员应具备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招录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专业技能、从业经历和身体条件(按江西省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从业经历的获取时间截至2024年8月31日,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8月31日;
6.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
1.曾因违法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主要家庭成员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的;
6.因任职回避等其他原因不宜在本院工作的;
7.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招聘性质为法院聘用人员,非公务员、事业编等编制人员。
(一)聘用制网络管理员2名(男女不限)
1.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素质;
2.年龄在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即1988年8月31日后出生);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相关专业,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和公文写作能力,认真细致,爱岗敬业,吃苦耐劳;
4.服从安排,有良好的职业操守,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5.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有法院工作经历或新媒体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聘用制司法警察6名(此岗位适合男性)
1.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素质;
2.年龄在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即1988年8月31日后出生);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和公文写作能力,认真细致,爱岗敬业,吃苦耐劳;
4.服从安排,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过硬身体素质,能够接受常态化外勤出差和值班备勤工作,并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5.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有法院工作经历、退伍军人及警校毕业生优先考虑。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29日~2024年9月4日
(二)报名步骤:
报名关注赣职网公众号回复关键字“经开区法院”获取网址,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网上报名步骤如下:
1.网上注册报名: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址进行注册报名,填写报名表,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工作经历证明等扫描件),按照要求提交岗位报考申请,逾期报名不予受理。报名系统提交材料应与符合条件需递交的纸质版材料一致;不接受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资格初审与系统报名同步进行,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所提交的电子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经核查属实的,取消资格。招聘机构在资格初审期限内,通过招聘系统将把资格初审情况反馈给考生。
2.提交报名材料: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登录赣职网填写报名表并提交电子报名材料审核,不接受电话报名、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包括:
(1)身份证、学历证扫描件;
(2)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法院政治部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3)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扫描件。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畅通。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因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请考生及时关注“赣职网”公众号消息,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地点安排以公众号公告为准。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1.笔试考核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单项或多项选择题,涉及政治理论、常识、业务知识等)和写作,根据岗位相应调整。
2.报考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报考人数不足时将调整实际招聘人数。
3.笔试成绩即为进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
4.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法院政治部同意后最迟延至体检前提交。
5.面试考核内容为言行举止、语言表达、仪容仪表、专业基础知识等方面的表现,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6.录取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如果录取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
五、体检、考察和递补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结合岗位实际需求,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根据用人实际需要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3.体检合格者列为政审考察对象,主要考察本人与家庭主要成员是否存在违法犯罪、是否有作为被执行人未履行完毕的执行案件等情况。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薪酬待遇
1.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法院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与法院签订劳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按全额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满且合格后工资全额发放。
2.薪酬待遇参照《赣州经开区特殊岗位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修订)》工资标准及有关政策规定予以确定;奖励性工资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及单位具体考核办法执行。
相关保险费用按规定应由单位承担的部分,由单位承担,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单位从工资中扣除。经批准因公出差的,参照相关规定报销差旅费用。法院机关不提供住宿,可在单位食堂用餐。
八、成果再利用
1.本次考试总成绩在法院下一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发布之前有效,最长不超过本次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
2.成绩有效期内,如果出现了本次招聘人员的岗位空缺,可按相应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空缺人数,在已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并按要求进行体检和考察合格后依程序公示、聘用。
九、联系方式
地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岭西路71号
邮编:341000
电话:0797-7307702(曾)、0797-8371083(报名咨询)
电子邮箱:gzjkqfyzp@163.com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