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录对象及条件
(一)补录对象
繁昌区户籍或本人(配偶、父母)在我区有自有住房的,毕业两年以内、未实现就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二)补录条件
1.繁昌区户籍或本人(配偶、父母)在我区有自有住房的(须提供户口簿或报考人员本人(配偶、父母)在我区内的不动产权证);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4.自愿从事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业,热爱基层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愿意扎根基层;
5.能够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6.身体健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受到限制人身自由行政处罚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失信被执行人。
二、补录岗位及数量
补录岗位是历年开发的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中,因多种原因(辞职等)出现人员空缺的岗位。繁昌区2024年拟补录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储备人员7名。为确保人员素质,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三、补录程序
补录工作按照个人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上岗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本次补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提供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按要求填写《2024年繁昌区补录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储备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1),提供本人近期1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
2.报名时间:2024年9月2日—9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逾期不再补报。
3.报名地点:繁昌区繁阳镇繁阳大道001号繁昌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社综合服务窗口。考生于9月13日—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视为自行放弃。
4.资格审查。芜湖市繁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二)考试
1.笔试:成绩满分为120分。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等。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考生《准考证》。
2.专业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处理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知识面及仪表气质等方面。专业测试按照应试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所招聘岗位的计划,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测试资格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笔试和专业测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总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计算公式:笔试成绩÷1.2×0.5+专业测试成绩×0.5.
因自愿放弃专业测试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专业测试前按规定时间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设定专业测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6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的标准和要求组织实施。体检医院须在繁昌区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安排上岗。
六、岗位管理及工资待遇
基层特定岗位人员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补录人员管理和工资待遇按照《关于印发<繁昌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薪酬待遇调整方案>的通知》(繁人社〔2021〕58号)执行,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最终成绩结果保留1年。期间如因人员离职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此次公开招聘入围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录。
2.本次考试无考试大纲,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繁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补录人员的笔试成绩、公示和聘用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繁昌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为https://www.fanchang.gov.cn/)或关注“繁昌人社”微信公众号查询。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区人社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解释。垂询电话:0553-7878017(培训就业股);监督举报电话:0553-7878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