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第一人民医院创建于1941年,经过多年的耕耘和积累,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的关心及帮助下,已发展成为一所集医疗、急救、教学、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乙等医院。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34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的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品貌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4.银行征信记录良好;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曾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中受禁考处罚尚在禁考时限内的人员;
4.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及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证书的人员;
5.被单位除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编制外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条件
详见《陆良县第一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四、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名地点:陆良县第一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5楼人事科。
(三)报考比例及年龄条件
1.招聘计划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须达到1:2的比例开考,达不到1:2比例的,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临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的,经单位招聘工作小组讨论决定,可适当放宽或不设开考比例。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4年9月9日至2006年9月9日期间出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9月9日至2006年9月9日期间出生);符合《招聘计划表》相应岗位,具有中职及其以上职称,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1984年9月9日及以后出生)。
(四)现场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高中毕业证、大学毕业证、学位证(需要有学士学位的岗位)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护理岗位需护士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012岗位可持护士成绩合格证明报名);
5.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的岗位提供中级职称资格原件及复印件;
6.二级甲等医院工作经历1年以上者,必须提供相关工作证明;
7.个人征信报告(到中国人民银行打印);
8.近期半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一张(背面写清姓名)。
备注:
(1)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所载专业名称全称必须与招聘专业名称全称一致。专业名称中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不同,连接词互换,连接词增减,多、少一个“学”字,最后一个“学”字的增减,英文字母大小写不同,专业前(后)包含“硕士”或“专业”两字等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
(2)报考人员务必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填报信息应确保真实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报考和录用资格。
(3)填写报名登记表时,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报或选择,并仔细核对有关信息,计划表备注栏里有岗位条件补充说明的。在填写所学专业时须按毕业证书上所载的专业名称全称填写。确定报考岗位。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准确填写所报岗位的科室名称和岗位代码,避免报错岗位。
我院对所有报考人员的资料严格保密,《报名登记表》和资料恕不退回。
五、招聘程序
严格按照《陆良县第一人民医院2024年编制外聘用人员招聘方案》进行。
(一)资格审核:对报名人员的身份证、年龄、学历、资格证件等情况进行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作为考试人选。
(二)考试
考试形式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均为100分。通过资格初审者,2024年9月12日上午8:30到医院人事科领取考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信息为准。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准考证,以备考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1.参加笔试、面试时,须出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有关证明材料及证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2.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和审查阶段。
若2名以上报考人员成绩相同时,再进行面试一次,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审查人选。
考试成绩在陆良县第一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若出现人员自愿(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或体检资格造成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自愿(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或体检资格人员须在成绩公示后,2天内通知招聘单位,否则纳入招聘单位编外人员报考失信人员名单。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统一在我院自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四)审查
通过查阅相关证书和档案等方式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审查,不符合我院相关政策规定和招聘要求的,取消其招聘录用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及审查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院人事科办公室外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录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组织人事科根据用人科室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按照《陆良县第一人民医院管理规范》,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只享受基本工资不参与医院绩效分配,正式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
六、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三)报考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实践技能操作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在医院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
七、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陆良县第一人民医院人事科0874-6868247;
监督电话:陆良县第一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0874-6868051。
陆良县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