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奥运城市发展促进中心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2018-11-01
北京奥运城市发展促进中心是北京市政府直属正局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实施北京奥运城市发展促进项目,管理北京奥运会知识产权的使用,组织开展奥林匹克体育、文化教育及宣传活动,组织推动本市残奥事业发展。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结合工作需要,北京奥运城市发展促进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此次公开招聘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职位及具体要求详见《北京奥运城市发展促进中心工作人员招聘简章》(附件)。
二、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二)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三)认真学习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奥运文化事业;
(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所需的专业条件;
(六)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岗位信息、具体条件详见《北京奥运城市发展促进中心工作人员招聘简章》(附件)。
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于报名规定时间前将填写完整的《北京奥运城市发展促进中心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bodahr@beijing2008.cn。考生报名邮件及报名表名称请务必按照申请职位+姓名格式填写,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1月9日。
根据职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信畅通。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笔试和面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
1、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信畅通。
2、面试
根据各职位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合格人数不足5人的职位,按实际入围考生进行面试。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信畅通。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体检费用自理。
(四)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考试或考核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且招聘公示中未作说明的,可以从同一岗位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岗位的,按最终成绩顺延递补;如最终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以复试成绩的高低确定人选。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四、需说明事项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违反招聘规定,出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做出严肃处理,取消此次报名、考试资格。
(二)从资格审查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网上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和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笔试、面试等有关信息将及时发布北京奥运城市发展促进中心官方网站,请考生随时关注。
咨询电话:010-84295824
监督电话:010-8429588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
2.2018年北京奥运城市发展促进中心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docx
北京奥运城市发展促进中心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