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原则。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72名(含直接考核招聘11名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学历、专业要求及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沅陵县2024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专业、年龄及学历要求
(1)专业要求:报考人员专业要求详见《沅陵县2024年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考《2024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执行。
(2)年龄要求:报考人员年龄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上出生年月日为准,年龄25周岁(1998年8月29日后出生),年龄30周岁(1993年8月29日后出生),年龄35周岁(1988年8月29日后出生),年龄40周岁(1983年8月29日后出生),年龄45周岁(1978年8月29日后出生),年龄50周岁(1973年8月29日后出生)。
(3)学历要求: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我省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招录职位。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还应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2023年、2024年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未取得相应执业医师资格证的毕业生、按规定报考并被录取的,须在两年内(按聘用时间计算)应取得相应执业医师资格证,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有吸毒史的人员;
5.我县全额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本次招聘公告在“怀化人事考试网”(http://www.hhrsks.com/)、“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anling.gov.cn)公布,其他各环节的公告、公示等均在“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uanling.gov.cn)发布。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情况、岗位计划调整、准考证领取、考试、体检等环节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相关情况。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报名方式、时间
1.本次考试、考核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地址:沅陵县卫生健康局。
3.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至9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三)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本人到现场报名,不可代报名;
2.报名所需提交的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和1寸免冠正面近照3张。
(2)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带二维验证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港澳、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3)考生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提供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工资发放表以及相应的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记录。
(4)考生报名时仍与机关企事业单位有聘用关系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报考岗位限沅陵县户籍的,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一是报考人员在2024年8月29日前的户籍所在地为沅陵县;二是报考人员在2024年8月29日前因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户籍迁出至录取学校尚未迁回,其原户籍所在地为沅陵县。报名时须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6)报名时,需填写《沅陵县2024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4),考生报名前可预打印空表填写,签名必须手写。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表上填写正确、有效的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凡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一人员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4.考核招聘的报考人员须具有执业医师(助理)证(含乡村全科执业及助理医师)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全日制医学本科毕业的急需紧缺人才,有在乡镇卫生院(分院)一年以上工作经历,且目前仍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带二维验证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仅临床医师类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仅中级以上职称者须提供)、在乡镇卫生院(分院)工作证明材料(单位推荐材料、工资表复印件、社保证明、个人参保证明实缴明细、劳动合同等)和1寸同底免冠正面近照3张。所提供的材料须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报考人员必须在考核前对照《沅陵县2024年考核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量化评分表》(附件3)将需要本人提供的相关打分依据和资料准备好,考核完以后不再接收任何材料。
5.岗位要求中的经历、资格、职称等计算时间均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四)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全、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考核)或聘用资格。
(五)准考证领取方式、时间、地点
1.准考证领取采用本人现场领取的方式进行。
2.准考证领取时间:2024年9月26日至2024年9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3.领取地点:沅陵县卫生健康局。
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视为放弃考试资格。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是本次招聘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体检)须出示的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以免影响考试。
(六)考试招聘
1.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县人社局批准,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考试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各为100分。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笔试
考试招聘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40%、岗位专业知识占60%。各招聘岗位具体笔试内容详见《沅陵县2024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笔试答题时限为120分钟,成绩按百分制计。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含岗位专业知识)方式进行。
根据笔试排名顺序,按各岗位招聘计划录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则一同进入面试)。
面试时,如出现考生临时缺考、违纪取消面试资格等原因致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即不能形成有效竞争,设置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2)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将于笔试成绩公布后在“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有关事项不再另行通知。
(3)总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名)。所有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七)考核招聘
1.时间:2024年9月23日—2024年9月27日。
2.考核内容:
沅陵县卫健局会同沅陵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组织专门考核组进行考核。考核采取量化评分的方式进行,详见《沅陵县2024年考核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量化评分表》(附件3),考核从资质审查、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工作业绩、群众评价、考核组意见等多方面进行客观评价,量化为考核成绩,考核满分100分,本次考核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所有岗位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
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方可聘用(报名同一岗位者按得分从高至低录取,如分数并列则组织笔试,成绩高者聘用)。
在考核中,发现考核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将其确定为聘用人选:
未达到国家工作人员基本素质标准,具体包括: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②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③曾被开除公职、辞退、解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④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的;⑤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公众的;⑥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⑦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⑧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⑨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⑩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⑪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⑫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⑬有医风医德方面投诉被查证属实,且性质比较恶劣,或有因个人失职造成过重大医疗事故的。
3.考核要求
(1)考核分组进行,每组至少要求3名工作人员参加。
(2)严格按考核内容、程序进行,严守工作纪律,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3)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八)体检考察
1.体检。由沅陵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直接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由沅陵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统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同时增加毛发检测吸毒史,有吸毒史的不予录用。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如招聘单位申请,并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递补不超过一次。具体体检时间另行告知。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因不参加考察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出现空缺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直接考核招聘人员的考察结合考核进行,不再重复。
(九)公示及聘用
对经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合格拟聘用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约定试用期。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还应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并终止人事关系。聘用后,在所聘单位最低服务期为5年。
五、纪律要求
(一)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工作程序,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进行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发布公告网站的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岗位计划调整、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同时,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手机或固定电话),并保持每日24小时通讯畅通。因报考人员关机、停机、无法接通、未接听电话等原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湖南省有关规定执行。相关政策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45-4227214(沅陵县卫生健康局)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驻县卫健局纪检组(0745-4231660)
1.沅陵县2024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xlsx
3.沅陵县2024年考核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量化评分表.docx
4.沅陵县2024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沅陵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