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岗位名称及招聘人数
院机关速录员若干名。
(二)速录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品行;
2.速录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大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具备计算机基础知识,能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能准确快速进行文字和数据的录入编辑。
(三)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法违纪被辞退、开除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有结论的;
3.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情形的;
4.有其他不宜聘用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请自行登录下载《福清市人民法院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填写报名,贴1张近期1寸免冠彩照,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复印件等材料,扫描并以压缩文件形式(RAR格式,文件统一命名为“某某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2047285231@qq.com(报名表一律提交Excel格式文件,纸质材料待正式入职时提交)。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9月8日前。
报名截止后,将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参加技能测试与面试人选,以短信或电话通知(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
2.技能测试与面试
速录技能测试为计算机中文速录考试。考试形式主要为看打,看打10分钟,满分100分。有效字数=看打字数x正确率,有效字数40字/分钟以下者为不合格,直接淘汰,不参加面试。
3.体检与资格审查
提供其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与体检报告。
4.聘用
综合面试、技能测试与政审等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由我院以电话形式通知。
三、薪资待遇
对正式聘用为福清市人民法院劳务派遣人员的,按法院有关制度规定管理,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五险一金”,具体薪酬请咨询(政治部:85160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