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在福州高新区官网和“高新党群”微信公众号发布。考生应随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因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无犯罪记录;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对年龄条件另有要求的,以岗位要求的为准);
6.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报考者专业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
(二)岗位条件和人数
本次共计划招聘7人。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任职资格等其他条件详见《2024年福州高新区公开招聘台湾人才岗位信息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3.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曾被福州高新区各职能部门及直属企事业单位辞退的人员。
(四)起止时间
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书必须在2024年9月5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在2024年9月5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未经公告的与时限有关的条件,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9月5日。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1.此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福州高新区官网(网址http://fzgxq.fuzhou.gov.cn/)人员招聘栏目下载《福州高新区公开招聘台湾人才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2.报名时间:2024年9月5日09:00至9月9日18:00。请报考者在上述报名时间内将相关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不在上述时间里报名的视为无效。
3.报名材料以“单位+岗位名称+本人姓名”命名(如“高投土建管理人员张三”),连同所需资格证书材料,打包后发送至所报单位邮箱。
4.报名上传的材料(打包在1个文件夹里):
①《福州高新区公开招聘台湾人才报名登记表》(含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
②《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扫描件;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境外学历(位)提供);
⑥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职称相关证书材料。
5.各单位邮箱及咨询电话(工作日上班时间拨打咨询电话):
①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邮箱:fzgxqgkzp@163.com;咨询电话:0591-38201356;
②福州高新区海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邮箱:fzgxhxjkjt@163.com;咨询电话:0591-23510530;
③福州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邮箱:1364801680@qq.com;咨询电话:0591-22878837;
④福州新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邮箱:fzxnjs@163.com;咨询电话:0591-22816283;
(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报名成功后,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核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是发现报名者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四、面试
本次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面谈,确定聘用人员。若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较多,则考核方式另行确定。具体时间以各单位通知为准。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招考人数按1:1的比例,根据面谈结果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考察对象。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主要采取政审的方式进行,由应聘人员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书。
体检、考察有其他要求的,按各单位规定执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以及因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而产生空缺的招聘名额,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确定递补人选。
六、公示及聘用
1.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所属岗位的拟聘用人选,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体检合格并通过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被聘用人员与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分配到相应的工作岗位,并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合格的,终止劳动合同。
2.区属国有企业的拟聘用人员由所属单位确定。
七、工资福利待遇
1.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所属的闽台融合服务专员岗位薪资采取年薪制,12万/年(含五险一金)。
2.区属国有企业工资待遇由所属单位确定。
3.符合政策的各类补贴按相关规定执行。
八、招聘工作监督
整个招聘工作在福州高新区党工委的领导下,由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会同区属国有企业组织实施,福州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全程参与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91-38201355。
九、其他事项
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如对招聘信息有疑问,可咨询相关单位。
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