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江西省经济作物研究所隶属江西省农业农村厅,为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由原省棉花研究所与原省蚕桑茶叶研究所合并设立,工作地点分设在九江市柴桑区港口街镇和南昌县黄马乡,主要承担经济作物的良种选育、引进、繁育、栽培、加工、病虫害绿色防控、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等职责。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
根据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2024年下半年江西省经济作物研究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博士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条件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 名称 |
岗位 类别 |
招聘 人数 |
岗位条件 |
联系人及 联系方式 |
茶树育种与加工 |
专技岗 |
1 |
茶学(090203);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硕士阶段所学专业为农学(09)、农业(0951);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0792-6840226 邮箱: 22072103@qq.com (该岗位工作地点为蚕茶办公区,在南昌县黄马乡) |
牧草栽培研究 |
专技岗 |
1 |
草学(0909);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硕士阶段所学专业为农学(09)、农业(0951);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0792-6840226 邮箱: 22072103@qq.com (该岗位工作地点为棉花办公区,在九江市柴桑区港口街镇) |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注意事项
1.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以上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设置,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
3.报名人员请注意区分学硕、专硕代码,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4.应届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者,不予聘用。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9月30日17时止。
(二)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
①《江西省经济作物研究所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博士报名表》(附件)。
②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
③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④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毕业生可提供研究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经学校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推荐证明)、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专业和科研能力与业绩综合评价所需材料(含论文、课题、科研成果、各类资质证书、获奖证书等)扫描件。
⑥报考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请报考人员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诚信报考。
(三)报名方式
报名材料打包压缩后发送到招聘岗位联系人电子邮箱22072103@qq.com,邮件“主题”栏注明“博士应聘+岗位名称+姓名+专业”。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网上初审,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按照报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视为不合格,取消其应聘资格。
2.资格复审: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主要审核网上报名时所提交材料的原件,同时留存复印件。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应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指定时间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资格复审未通过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则组织已通过资格复审现有人员进行考核。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必须保证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核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考核程序,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未达到1:3时,组织现有人员进行考核。考核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主要对应聘人员的相关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成绩不得低于70分,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若考核成绩相同将现场加试。若岗位所有报考人员成绩均不合格,则取消该岗位的本次招聘。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公示
1.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未按规定时间到场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3.上述岗位因拟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由此产生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对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后的拟聘人员在省农业农村厅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聘用、待遇
经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编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时间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在试用期内,如发生或发现有严重违纪违规、证件虚假、严重疾病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则按规定予以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