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我市医疗队伍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全力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21名高层次人才,为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2024年瑞金市卫健系统面向社会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工作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解散)。
组长:刘干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刘新远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黄发亮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市委组织部、市总医院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卫健委,由市卫健委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综合协调。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本次招聘岗位为高层次岗位,共12个岗位,计划招聘21人,具体招聘岗位、条件及招聘人数详见附件。
三、招聘原则及方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团结同事,热爱本职工作;3.年龄、专业、学历等要求详见附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3.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外用人控制数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人员;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此外,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本次招聘按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市卫健委根据本方案拟定招聘公告,经领导小组审定后在瑞金市人民政府网和“瑞金发布”“瑞金政务”“瑞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江西省瑞金市总医院”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从2024年9月18日-9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地点:市总医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地址:瑞金市人民医院体检楼四楼401室,联系电话:0797-2526009)。
3.本次招聘报名为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和信函报名。
4.资格审查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面试
1.面试工作由市卫健委统一组织。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2.不论是否存在竞争关系,考生面试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察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由市总医院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由考生自行负担(低保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可由招聘单位承担)。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电话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按规定安排复检。报考者对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体检实施机关应在当日、当场安排复检,当场复检只能进行三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所造成的空缺,按该职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2.考察。考察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信记录、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聘用。
(五)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瑞金市人民政府网和“瑞金发布”“瑞金政务”“瑞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江西省瑞金市总医院”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报市政府研究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通知下发后,拟聘用人员不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并转递档案的(怀孕未完成体检的除外),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个人放弃聘用等一切原因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报考人员因怀孕、哺乳期体检延期的,根据国家政策,在完成体检及考察、公示后,再办理聘用手续。2.本次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服务期限不少于5周年,考生报名即视为接受服务期要求,须严格遵从最低服务年限的相关要求。3.正式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人员纳入编制管理,若考生报考时为行政编制,聘用后为事业编制。
六、待遇聘用人员除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医疗等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外,还享受瑞金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
七、其他
(一)招聘过程中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对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八、咨询与监督咨询电话:0797-2526009瑞金市总医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监督电话:0797-2538013瑞金市卫健委监察室
附件:2024年瑞金市卫健系统面向社会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