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1.河南省地质局矿产资源勘查中心是河南省地质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由原河南省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河南省地矿局测绘地理信息院、河南省地矿信息中心组建而成。主要职责是承担国家和省公益性、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任务,具体承担规划编制、调查评价、勘查、勘探等技术工作;建设航空物探遥感、测绘地理信息等支撑矿产勘查工作的专业平台,为全省地质勘查行业、矿产资源高效综合利用提供技术支撑与服务。
2.河南省地质局生态环境地质服务中心是河南省地质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由原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环境调查院和河南省煤田地质局资源环境调查五院组建而成。中心主要职责是承担我省生态环境领域的公益性地质任务,打造环境地质调查和生态地质调查专业平台,开展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与评价、地表基质调查和水资源调查评价等工作,为生态环境修复、城乡建设、国土空间规划、农业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服务。
3.河南省地质局地质灾害防治中心是河南省地质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由原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环境调查院和原河南省岩石矿物测试中心组建而成。主要职责是建设我省地质灾害防治专业化队伍和面向社会的公益性地质服务窗口,承担全省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预报、治理、应急处置等技术性工作任务,为全省市县地质灾害防治提供相关技术支撑与服务;承担岩石矿物测试等工作任务,开展面向社会的公益性地质服务。
二、招聘岗位数量、层次和专业要求
招聘数量共55名,其中博士研究生11名;高级工程师44名。具体岗位专业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素质;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具备履行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5.年龄要求详见各招聘岗位;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我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才引智高层次人才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择优聘用。
(一)方案发布
公告在“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官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地质局网站同时发布。
(二)报名
有意向到我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请在附件2中下载并填写《河南省地质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招才引智高层次人才报名表》。电子邮件务必以“应聘岗位+姓名+学位+专业+毕业学校”(如:0101-张三-博士-水文地质学-中国地质大学)格式作为邮件主题和附件标题发送至附件3中的报名单位邮箱,报名材料包括:
1.《河南省地质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招才引智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
2.有效期内身份证扫描件(反正面);
3.本科以来的学历、学位证扫描件,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能证明本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成果等有关材料扫描件或照片;
5.已参加工作的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名证明。
6.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9月14日。
实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在报名时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应聘人员在报考单位有近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报名时需主动填报有关信息。
(三)资格审查
应聘者持填写完整的报名表(附件2《河南省地质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招才引智高层次人才报名表》)、1寸免冠照片2张(须与报名表上同底版)、身份证、各阶段毕业证及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到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确定进入考核人员。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必须保证其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四)考核
各招聘单位组织对应聘者进行考核。考核采取统一面试的形式进行,考核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情况。由考核小组(7人)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代表其学术水平的各种书面材料及现场表现情况进行打分,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每个岗位按照1:1的比例,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提出拟体检、考察人选。
对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同时具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含)人员表决通过,方可列为体检、考察人选。如该岗位应聘人员未获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含)人员表决通过时,取消该岗位招聘。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省地质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如体检结论不合格或本人放弃,按应聘人员面试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在考察过程中,因个人放弃或考察不合格所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经河南省地质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河南省地质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凭《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要求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省地质局局机关纪委负责本次招才引智工作的监督工作,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应聘人员、聘用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和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政策的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1—67712570(省地质局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86259756(省地质局局机关纪委)
0371—69690072(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附件:
1.《河南省地质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招才引智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