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宁波市国土资源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经主管部门批准,宁波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拟招聘1名编外合同制职工,实行人才派遣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基本条件
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爱岗敬业,积极上进。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为国土资源信访工作岗位,编外合同制人员1名,因工作岗位特殊,限男性。
三、学历范围及资格条件
1、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2、大专及以上学历,户籍宁波大市范围内;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熟悉国土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一定文字写作能力,熟练运用office等办公软件,有信访工作经历者优先。
4、做事严谨,责任心强,认真负责,保密性强。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
1、报名
有意报名者请填好《编外合同制职工报名表》(表上必须附上近照,无照片者不再通知考试复审),于2018年6月11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nbgtjczd@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2、资格初审
时间:2018年6月12日9时—15日16时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
3、其他
岗位报名初审通过人数和招聘计划数之比须不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笔试内容为信访岗位相关知识,具体考试题目由招聘单位确定,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参加面试人员不少于3人。
2、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将在面试当天,先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者请携带《编外合同制职工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劳动(聘用)合同(或社保交费凭据)、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自动放弃。复审未通过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不得参加面试。因复审未通过或未参加而出现入围面试名额空缺时,根据笔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参加资格复审者。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因此产生的空缺面试名额不再递补。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面试和考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将在宁波市国土资源局网站进行公布,请应聘者注意登录网站查看。
(三)体检与考察
考试后,招聘单位将组织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凭身份证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报经主管部门核准后,在宁波国土资源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劳务派遣机构依法与招聘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办理用工手续。
电话:0574-89284697,联系方式: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9号1123室,联系人:巩老师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284992或89284995。
宁波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