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录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考试和考察相结合,面向社会公开招录。
二、招录岗位及数量
县统计局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3人。
三、招录对象和条件
(一)招录对象:
1.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2.年龄要求:18周岁(2006年9月19日以前出生)以上,35周岁(1988年9月19日以后出生)以下。
3.户籍要求:具有馆陶县常住户籍。
4.专业要求:见附件1。
(二)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2、爱岗敬业,录用后能够服从组织安排,认真负责,吃苦耐劳,有良好的的服务意识及团队协作精神。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之内: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3、已就业人员(未经现任职单位同意报考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4年9月14日-20日)
在馆陶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uantao.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2024年9月19日-21日)
实行现场报名,须本人到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9日-9月21日(8:30-12:00,1:30-5:30)。
报名地点:馆陶县人社局四楼会议室。
报名材料: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士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和户口页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务必在有效期内)。
4.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2024年馆陶县统计局公开招录辅助性岗位报名表》,见附件2。
5.蓝底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5张。
6.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函。
7.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栏中查询页。
8.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所在派出所出具),需要出具《函》的见附件3扫描件,考生自行下载打印。
报名材料中1.2需现场审核原件,并留下复印件。报名材料中3.4.5.6.7.8需留下原件。
对现场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提交的证件是否真实、是否符合招聘要求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笔试考试。
(三)组织考试
1.组织笔试考试(9月23日)
笔试满分100分,笔试考试成绩占总成绩60%。笔试考试时间90分钟。
笔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面试前,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比例内空缺,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试期间使用监控设备,全程摄像监督。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委等相关工作人员全程现场巡场监督,以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
2.公布笔试考试成绩(9月24日)
笔试考试评卷结束后,成绩在馆陶县人社局公示栏公布。按照进入面试人数和各岗位招聘人数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造成岗位空缺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组织面试考试(9月25日)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考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考试时间5-8分钟。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
面试办法:应聘者采取抽签方式决定面试顺序,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
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考试期间使用监控设备,全程摄像监督,并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委等相关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考场进行监督,以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
(四)确定拟录人员
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生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录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公布人员名单。在县人社局公示栏公布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拟录用人员全部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造成岗位空缺时,按照同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六)考察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是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岗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合格人员进入公示环节。
(七)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在馆陶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
(八)录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一时难以查实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录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经县人社局审核并报县政府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事业人员标准执行,缴纳社会保险。
五、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办理录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请考生在招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影响报考的,后果自负。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 馆陶县统计局招录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专业要求.xlsx
附件2.:《2024年馆陶县统计局公开招录辅助性岗位报名表》.docx
附件3:《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