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线执法辅助人员5名,主要负责城管执法辅助工作。招聘人员为聘用人员(非编制),兴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可根据工作需要调配聘用人员工作岗位。
二、招聘对象
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适龄人员。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综合执法、城市管理工作,服从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适应岗位工作要求,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1)在18周岁以上,男性45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2)年龄终算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
5.学历要求: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以下人员不得参加应聘:(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2)有违法犯罪记录或者因违纪被辞退的;(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地点、时间及要求
1.报名地点:兴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人事股(兴仁市陆关街道园区大道新车站斜对面)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提供《兴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1)原件及身份证、毕业证(复退军人须提供退伍证)、相关技术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
4.报名咨询电话:0859-6214079(办公室)。
五、资格初审及面试
(一)资格初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二)测试
1.时间:2024年10月11日下午14:30。
2.地点:兴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小会议室。
3.内容:采取笔试的方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书面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
4.标准:每人测试时间不超过6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排在参加测试人员前5名,且测试得分不低于70分者视为测试合格人员。
六、聘用
(一)体检及资格复查。
测试合格人员需自行到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入职常规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同时面试合格人员需在辖区派出所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以上结论及证明需在2024年10月14日-15日提供到兴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人事股进行资格复查,不提供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二)递补。在体检及资格复查阶段,有自愿放弃、预留电话未能正常联系、未按时提供材料等情况的,按测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公示。资格复查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聘用。公示合格人员录用为兴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试用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三年一签。
七、待遇
(一)试用期月工资为1600元/月。
(二)试用合格者聘用工资为2000元/月,并办理社会保险。
附件1兴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兴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