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进一步提升成华区养老服务质量,切实维护老年群体利益,有序促进养老服务产业高质量健康发展,根据《成都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养老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成民发〔2024〕26号)文件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选聘成华区养老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目的
旨在通过引入社会力量,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的监督,促进养老服务规范化、专业化发展,确保老年人享受到安全、优质、贴心的养老服务。
二、监督员职责
(一)主动向群众、养老服务机构宣传国家、省、市有关养老服务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
(二)监督养老服务机构在建筑、消防、食品、医疗卫生、特种设备等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风险和隐患。
(三)监督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管理、服务质量以及从业人员在服务过程中有无欺老、虐老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监督养老服务机构是否有大额缴费、许诺还本付息、投资回报、承诺明显低于市场价入住或者折扣返利、直接或变相向老年人进行非法集资等行为。
(四)向民政部门反映社会公众对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客观、公正评价养老服务工作有关情况,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选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坚持原则,公道正派。
(二)关心重视养老服务工作,对养老服务工作有关政策和法规有一定的学习和了解。
(三)热心公益事业,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和沟通能力,工作责任心强,有从事监督工作的必要时间。
(四)具备履行社会监督职责的能力素质,善于了解社情民意,及时反馈监督信息。
(五)在本区常住、有固定的联系地址和电话,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至75周岁之间,具备可以从事监督工作的身体条件。
四、社会监督员人员组成
(一)入住成华区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或其家属。
(二)接受成华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老年人或其家属。
(三)在成华区常住的老年人。
(四)其他社会各界热心公益的人士。
五、选聘程序
(一)成都市成华区民政局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采取单位推荐、个人自荐的方式,由单位或个人按公告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报名。
(三)成都市成华区民政局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择优选聘社会监督员,并统一颁发聘书。
六、待遇与保障
(一)社会监督员的工作为自愿性、无偿性工作,以社会监督员身份参加相关活动无任何形式的劳务报酬。
(二)由成都市成华区民政局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支持监督员有效履行职责。
七、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报名者请认真填写《成都市成华区养老服务社会监督员报名表》(见附件),并将《成都市成华区养老服务社会监督员报名表》、居民身份证扫描件、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个人征信报告(可持身份证到银行查询打印)发送至邮箱694526364@qq.com,也可持以上资料到现场报名。
报名地址:成都市成华区民政事务大厅(成华区杉板桥南一路120号),联系人:周艳东,联系电话:84327098。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27日17:00前(线下),2024年9月28日17:00前(线上)。凡自主报名人士,成都市成华区民政局会在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与您联系,告知您是否入选。聘期为2年,到期后视工作情况可续聘,未续聘者自行解聘。
我们期待您的加入,共同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养老环境贡献力量!
附件:成都市成华区养老服务社会监督员报名表
成都市成华区民政局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