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请应聘人员登录“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点击首页下方“政府及相关单位”进入“大邑县教育局”官网查看。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符合《大邑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与报考岗位对应的教师资格证等证书。
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公开招聘。
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应聘人员报考时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有关要求执行。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大邑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确定的其他条件。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试用期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当日,2024年3月20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2024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学生。
8.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具体岗位招聘条件详见《大邑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部分岗位的应聘资格条件
(一)报考中小学教师(2202001)岗位定向招聘经组织选派服务于大邑县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支教人员(在大邑县服务期满2年及以上,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0日,公告发布当日),且截止3月27日报名结束时尚未享受加分、定向招录(聘)、考核招聘等优惠政策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
(二)中小学教师(2202001)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要求见《大邑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24年3月22日09:00至3月29日17:00。
资格审查:2024年3月22日09:00至3月30日12:00。
网上缴费:2024年3月22日09:00至3月30日17:00。
准考证打印:2024年4月16日至4月19日。
笔试时间:2024年4月20日(星期六)。笔试时间如有变化,相关事宜将在成都市人社局官网、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请及时关注“成都人社局”“成都人事考试网”微信公众号的招聘信息并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查看具体考试要求。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s://cdpta.cdrsigc.com)报名。选择完全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12333)。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大邑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应聘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和缴纳报名费。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报考岗位。①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填报1个岗位代码);②同一招聘岗位有2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应聘人员进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选择招聘单位,如考试总考试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排序,如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成绩排序。
3.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须如实、准确填写《大邑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务必在“有何特长”栏告知:“能否在2024年7月31日前能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同时明确本人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段及任教学科);“个人简历”栏注明目前的工作状况。填报完后请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4.资格审查。本次考试由大邑县教育局负责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大邑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应聘资格审查表》后的1-2个工作日,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5.确认缴费。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须及时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按照《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笔试费每科50元,进入面试的人员,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24年4月19日前的工作日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东路118号5号楼2楼)办理退费手续。
(四)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必须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及招聘条件要求报名。请应聘人员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完全符合报考岗位招聘条件者方可报名,《大邑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应聘资格审查表》必须如实、详细、准确填写,否则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
2.应聘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如因本人填报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打印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大邑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应聘资格审查表》3份(报名系统里打印),供面试原件校验时使用。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责任自负。
六、开考比例
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确属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的,经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可将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放宽到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于2024年4月5日通过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ay.gov.cn/)公告。
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成都人事考试网将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七、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4月20日(星期六上午)。
2.笔试地点:见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的《准考证》。
3.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满分为100分。
4.笔试时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
5.政策性加分
经组织选派在四川省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的加分政策。
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经组织选派在四川省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服务期已满,且考核合格(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0日,公告发布当日),需提供:①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请用A4纸竖式打印为1页);②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提交加分材料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以及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③《退役证》以及《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④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1份(报名系统打印,请用A4纸竖式打印为1页)。
以上资料待缴纳笔试考务费后,于2024年4月3日(只限当日,工作时间:09:00-12:00;13:00-17:00)由本人交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28-88280662,地址:大邑县青霞街道邑新大道192号5楼),并现场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2202001)的应聘人员,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已按规定享受过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定向招聘、考核招聘等政策,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制内录(聘)用的,再次报考时不再享受加分、定向、考核等优惠政策。
政策性加分依据:1.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2.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进一步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意见》(成府规〔2024〕3号)规定加分;3.“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分别按《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等规定加分;4.原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即: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农村特设教师岗位计划、基层卫生机构大学生支医计划人员)按照《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关于实施新一轮成都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成人社发〔2023〕6号)规定加分。
6.笔试成绩公布: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于5月10日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加分后的笔试成绩和名次排名及是否进入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在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ay.gov.cn/)查看。缺考《教育公共基础》或《教育公共基础》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面试及原件核对校验
1.进入面试原件核对校验的人员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面试比例和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2.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间:见笔试成绩公示。
3.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地点:大邑县教育局底楼会议室(地址:大邑县青霞街道富民路北段1号)。
4.资格审查原件校验由大邑县教育局负责,必须提交下列资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相关证书(证明),其中往届生为《毕业证》、《学位证》(执国外、境外文凭者,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以及《教师资格证》等,应届生为《就业推荐表》、学籍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③1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1张。④《大邑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应聘资格审查表》1份(报名系统打印,请用A4纸竖式打印为1页)。⑤报考定向招聘岗位(2202001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服务证书(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0日,公告发布当日)原件及复印件。
5.原件校验合格者缴纳80元面试考务费,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6.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按各岗位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7.按照同一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招聘岗位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对无法调减,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办理,即进入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不低于此次公招其他达到面试比例岗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进入体检的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方可进入体检。
8.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ay.gov.cn/)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具体安排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内容:除中小学教师(2202001)、高中物理(2202002)、高中化学(2202003)、高中政治(2202004)、高中地理(2202005)、职高信息技术(2202006)、职高汽车专业教师(2202007)、初中英语(2202008)、初中政治(2202009)、初中音乐(2202010)、初中体育(2202011)、初中地理(2202012)、初中心理健康(2202013)、初中信息技术(2202014)、小学英语(2202015)、小学信息技术(2202016)共计16个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之外,其余岗位采用说课方式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学科课堂教育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仪容仪表等。
3.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应聘人员本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经本人签名确认。
4.面试当日,进入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四)成绩计算
考试成绩计算方式为:
1.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成绩+政策性加分。
2.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即:笔试成绩×50%)+面试折合成绩(即:面试成绩×50%)。
八、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如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成绩排序)。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ay.gov.cn/)公布。
体检由大邑县人社局和大邑县教育局组织。体检安排在二甲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安排在另外一家二甲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如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成绩排序),递补只进行一次。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大邑县教育局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考察实施时,如国家出台考察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如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成绩排序),递补只进行一次。
十、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大邑县教育局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day.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如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成绩排序),递补只进行一次。
十一、聘用及报到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经大邑县教育局按程序报送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三)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因逾期未报到和试用期不合格被解聘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五)乡镇事业单位通过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服务期内不得借出或调走。
十二、待遇
本次招聘的事业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单位性质及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十三、纪律与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大邑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大邑县教育局人事科028-88210246;
监督电话:大邑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28-88366539;
大邑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28-88224233。
十四、特别提示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上公布。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考生只能选择报考本公告内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同时报考本公告内招聘单位和其它部门招聘单位岗位并缴纳考务费的考生,只能选择《准考证》中的一个岗位在2024年4月20日当天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只对当次参加考试的岗位有效。
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大邑县教育局无关,特此提醒。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五、本公告由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邑县教育局发布并负责解释,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附件:《大邑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xls
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邑县教育局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