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龙潭医院隶属于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管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三级专科医院。为满足医院的发展需要和人才储备需求,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同意和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现公开招聘相关岗位的编制内工作人员36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要求
本次招聘相关岗位工作人员36名,全部为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岗位、人数、专业要求见附件1。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热爱医疗卫生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
(四)具备相应的学历和学位,各专业技术岗位须取得相应的执业准入资格和专业技术资格。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拟任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六)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196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七)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调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及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聘用人员的住房及配偶的工作自行解决。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龙潭医院2018年度公开招聘公告》,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备案后,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龙潭医院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2日至21日,应聘者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
2.报名地点:柳州市鱼峰区羊角山路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龙潭医院人事科。
3.资格审查:人事科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执业证、职称证、工作经历证明以及是否符合直接进入面试和直接进入考核的人员等。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纳入公开招聘对象。审查结果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龙潭医院网站公布,公布内容包括学历、学位、职称等信息;请应聘者于报名时间结束5个工作日后自行查询。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若招考岗位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需经报请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方可开考。
准考证发放地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龙潭医院人事科,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三)现场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按顺序装订)。
1.《广西壮族自治区龙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填报,A4纸打印,小4号仿宋字体,页边距:上下2cm、左右2.5cm。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执业证、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验证后交回应聘者)。
3.获奖证书及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证后交回应聘者)。
4.两张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相片(报名登记表及准考证用)。
5.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工作资历证明材料(模板见附件3)。
6.原在编人员报考,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材料(模板见附件4)。
(四)笔试。
1.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地点:医院书香阁三楼会议室。
3.考试内容:笔试由本单位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以及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通过资格审查合格后,按照招考岗位要求需要笔试者进入笔试程序,进入笔试的应聘人员名单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龙潭医院公告。如招考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但岗位确实需要用人的,以实际报考人数上报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方可开考。
笔试为闭卷考试,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成绩采取100分制评分(其中:公共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龙潭医院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排位。根据招聘岗位职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通知面试人员。
招考岗位无笔试要求者直接进入面试程序。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医院书香阁三楼会议室。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面试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基本技能、专业技能、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领悟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由本单位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入面试的人员信息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龙潭医院网站公布。
面试时间为8分钟(其中审题1分钟、答题7分钟),采用当场答题的方式, 100分制评分。
若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需经报请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方可进行面试。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结束后,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
4.面试的考官共7名,分别由广西壮族自治区龙潭医院专家(3名)、外单位专家(4名)组成。
5.综合成绩的计算与公布。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总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能确定为综合考核人选。每一岗位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该岗位考生考试成绩及岗位排名。当天面试结束后,24小时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龙潭医院网站公布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招考岗位无笔试面试要求者,直接进入综合考核。
四、考核、体检、聘用
(一)综合考核。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接受综合考核的人选。综合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和适应度等情况。考核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同考核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必要时到应聘人员原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同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因综合考核人选不合适,出现招考职位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考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递补人员考核仍无合适人选则该职位空缺。
(二)体检。依据招聘职位人数,按考核合格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缺,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结果公布3日内申请一次复检,复检将在第三方自治区级医院进行。
(三)聘用。根据招聘计划数,按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医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名单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龙潭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四)办理入编手续。对公示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入编手续。
(五)签订聘用合同。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实行试用期制度。
五、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享受国家、自治区规定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工资和福利等待遇。
六、纪律监督
本次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七、其他事宜
与应聘相关的所有后续通知和变动均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gxhfpc.gov.cn)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龙潭医院网站(http:// www.gxlthospital.com)上通知,请应聘者自行关注,过期自误。
具体招聘办法由广西壮族自治区龙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考咨询电话:0772-3130024;监督电话:0772-2132003。
广西壮族自治区龙潭医院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