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卫健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海宁市卫生系统招聘编外岗位合同工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单位业务发展和用人需求,现就海宁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数量 |
岗位 |
户籍 |
其他要求 |
影视技术/播音与主持艺术/网络与新媒体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1 |
党政办 |
海宁 |
|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5日(周五)8:30--11:30。
报名地点:海宁市第二人民医院(海宁市马桥街道国榷路85号)行政楼3楼316室。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户籍等要求。对有户籍要求的岗位,以2024年10月25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止到2024年10月25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受理报考。
(三)年龄18~35周岁(1988年10月25日至2006年10月25日期间出生)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凭毕业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关的证明材料]、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簿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指定地点公开报名,进行资格审核,填写《海宁市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工公开招聘报名表》1份,并提供近期一寸照片1张,每人限报1个岗位。
应聘人员须保证本人提供的所有报名材料真实可靠,如有任何不实,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考试办法
1.根据报名人数决定考核方式。报名人数达到招聘人数3倍及以上的,采取笔试、面试(笔试、面试考核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报名人数不足3倍的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2.笔试及面试时间、地点视现场报名情况安排,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本次招聘。
(三)体检与考察
考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聘用标准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结束后由医院进行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可申请一次复检,仍不合格的)、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列为递补对象)。
(四)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海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官方微信号、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卫生健康局(http://www.haining.gov.cn/col/col1460443/index.html)公示3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医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办理相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作自动放弃。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招聘过程信息均在海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官方微信订阅号公布,届时考生可自行查询。
咨询电话:0573-87768752
监督电话:0573-87017385,87017301
海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官方微信订阅号:
附件:
海宁市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工公开招聘报名表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照片 |
照片 | ||
政治面貌 |
|
籍贯 |
|
民 族 |
| ||||
毕业时间 |
|
学历 |
|
学位 |
| ||||
技术职称 |
|
执业资格 |
|
身份证号码 |
| ||||
毕业院校 |
|
专 业 |
| ||||||
现工作单位 |
|
参加工作时间 |
| ||||||
应聘单位 |
|
应聘专业(岗位) |
| ||||||
联系地址 |
|
邮 编 |
| ||||||
联系电话 |
| ||||||||
本 人 简 历 ︵ 从 不 高 可 中 间 起 断 ︶ |
| ||||||||
招聘单位初审意见 |
初审人签章: 年 月 日 |
复审意见 |
复审人签章: 年 月 日 | ||||||
备 注 |
本人承诺:本表所填内容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其它承诺事项):
承诺人签字: |
注:本表请打印在A4纸上,由应聘人员用钢笔、圆珠笔、签字笔填写,字迹端正。
海宁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