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赴师范院校公开招聘全日制高校优秀毕业生和紧缺学科应届毕业生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同时解决部分学校紧缺学科师资不足问题,根据《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温教人〔2015〕2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提前赴师范院校公开招聘全日制2019届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和紧缺学科应届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时间及地点
(一)招聘时间
1.浙江师范大学专场招聘会:11月16日(星期五)至11月19日(星期一)。
2.温州大学专场招聘会:11月28日(星期三)。
(二)招聘地点
浙江师范大学、温州大学等高校。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2.1988年12月3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心智健全,体检符合要求;
3.具有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专业对口,并应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职高专业课除外)。
(二)资格条件
2019年温州户籍(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或紧缺学科应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2019年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等10所师范院校全日制师范类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户籍不限);
2.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并已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户籍不限);
3.浙江师范大学2019年应届师范类优秀本科毕业生(要求综合素质在各专业前40%——即学子英才名册中的师范类人选,户籍不限);
4.浙江省内高校设立的2019年应届“精英班”(如杭师大经亨颐学院、温大溯初班、浙江外国语学院卓越班、绍兴文理学院祖楠班等)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户籍不限);
5.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校级及以上师范类优秀本科毕业生;
6.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大学期间获国家奖学金、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校级三等奖学金两次及以上;
7.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大学期间个人特长获得省级(指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或联合举办,下同)及以上竞赛个人三等奖及以上(含省高等学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或获省级团体竞赛季军及以上;
8.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入学时达到第一批全日制高校分数线(不含艺术、体育类);
9.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大学学习期间获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在大学学习期间获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人社部门联合组织的职高类省、市专业技能大赛获奖者,允许报考职高学段中的相应学科(户籍不限)。
说明:上述奖学金是指大学期间校级及以上专业奖学金,不设专业奖学金的学校取该校校级奖学金中最高级别的奖学金视作专业奖学金。上述各类“荣誉”或“证书”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获得时间截止招聘现场报名当天。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公办学校招聘75人。招聘岗位及资历要求具体详见《平阳县教育局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提前赴师范院校公开招聘全日制高校优秀毕业生和紧缺学科应届毕业生的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及方式
1.信息发布。在平阳人才网、平阳县教育网及相关高校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2.现场报名、资格初审、面谈、确定考核建议人选。分学校接受现场报名,每位报考者同一学段报一个岗位,与学校达成意向的报考者须填写纸质报名表(详见附件2)。学校要组织资格初审、面谈,提出考核名单,并按每个岗位不超过1:5确定考核建议人选,招聘学校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盖章。
11月17日9:00-15:30现场报名,接收简历、证书、证明,资格初审,面谈(15:30报名截止);15:30-17:30各招聘学校确定考核建议人选。
3.资格复审、确定考核人选。根据准入条件,县教育局、县人社局组织进行资格复审,审核确定考核人选。11月17日晚上通知考核人选参加11月18日的考核。
4.组织考核。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统一组织。考核形式为试课(模拟课堂教学),主要考查考生教学基本功,分学段分学科统一集中组织。试课(模拟课堂教学)成绩按百分制,准备45分钟,考核时间12分钟,试课(模拟课堂教学)是从教材中抽取一个课题,根据该课题的内容确定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方案,实施模拟课堂教学(课堂没有学生),考生通过完成相应的教学任务,来表现自己的教学思想、教学能力和教学基本功。
5.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按试课(模拟课堂教学)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岗位数1:1确定拟签订就业协议书对象;若学校招聘岗位有空缺,在同意服从岗位调剂未被预录的对象中,根据试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岗位。试课(模拟课堂教学)设置最低分数控制线,即试课(模拟课堂教学)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不予签订就业协议书,若有对象放弃的依次递补。
6.体检与考察。签约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执行,不合格者淘汰,同时解除就业协议,空缺名额不再递补。对体检合格者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进行考察,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淘汰,同时解除就业协议,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7.公示、聘用。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则解除就业协议。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应聘职位(学科)规定的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办理手续的按自动放弃处理,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新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见习期(试用期),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1.整个招聘过程应严格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2.符合招聘条件的对象可以在招聘时间内到设点高校现场报名,逾期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咨询电话:0577-58102919,58102917。
附件:
1.提前赴高校公开招聘2019届优秀毕业生岗位计划表
2.提前赴高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报名表
平阳县教育局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