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计划
2024年芜湖市繁昌区繁阳托育服务中心(公办)招聘岗位计划表(详见附件1),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均在繁昌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fanchang.gov.cn/)发布。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托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3.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已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可以报考。
4.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无社会劣迹,能适应岗位要求。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7.有不良征信记录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6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周六周日正常报名。报名地点:芜湖市昌典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繁昌区繁阳镇恒升大厦六楼605)。
2.报名材料。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其中: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2)已取得资格证的人员须提供相应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已进行资格认定但尚未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提供申请地主管部门出具的资格证书编号证明。相关资格要求详见《2024年芜湖市繁昌区繁阳托育服务中心(公办)岗位计划信息表》(附件1)
(3)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2024年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尚未取得学位和学历认证材料的,提供有关证件材料等。
3.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前往报名地点,并如实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需自行下载并将内容填写好后打印带到现场。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测试。
4.现场资格审查。报名时芜湖市昌典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提交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当场缴纳专业测试费80元。
5.资格审查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另行公告。
(二)专业测试
1.本次招聘考试不设置笔试环节,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直接进入专业测试。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在繁昌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2.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时间:2024年11月8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地点:芜湖市昌典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繁昌区繁阳镇恒升大厦六楼605)。
3.专业测试方式、内容。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
(1)育婴师岗位采取无生上课和考官提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保育师岗位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应变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5.成绩统计和公布。若同一岗位因人数较多而分多个专业测试考场的,按照加权的办法得出专业测试最终成绩,即:本岗位所有考生的平均成绩÷本考场所有考生的平均成绩×某考生专业测试成绩=某考生专业测试最终成绩。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专业测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繁昌区人民政府网公布专业测试最终成绩。
按照与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专业测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的预录取人员名单(若出现专业测试最终成绩并列的情况,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三)体检与政审
预录取人员体检须在繁昌区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预录取体检合格人员于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政审材料,具体如下: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建议报名人员选择线上办理,报名人员可下载皖事通App进行线上办理并打印(线上办理路径:公安服务---无犯罪记录证明)。
因个人放弃或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专业测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预录取人员,按照规定在繁昌区人民政府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预录取拟聘人员,在满足岗位相关资格要求后签订劳动合同并委派到繁阳托育服务中心(公办)工作。
预录取人员中未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需填写承诺书,承诺参加繁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的培训和考试,鉴定合格并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后签订劳动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取消预录取资格。相关资格要求详见《2024年芜湖市繁昌区繁阳托育服务中心(公办)岗位计划信息表》(附件1)。
聘用人员入职手续由芜湖市昌典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试用期二个月。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的预录取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的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应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聘用人员薪资待遇按2024年芜湖市繁昌区繁阳托育服务中心相应岗位待遇执行。
五、有关事宜
本次按计划招聘三个班(每班最多20名幼儿),实际开班根据报名人数确定。每增加一个班,按比例递增育婴师1名、保育员2名。递增人员在本次招聘岗位排名中依次递补录用。
本《公告》由芜湖市昌典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招聘专业测试最终成绩、体检、政审、预录取等各环节信息均在繁昌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相关事项若有变动,亦通过繁昌区人民政府网及时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考务、政策咨询电话:0553-7861059,13965182648
监督举报电话:0553-7916926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特此公告。
附件:
1.2024年繁昌区繁阳托育服务中心岗位计划信息表.xlsx
2.2024年芜湖市繁昌区繁阳托育服务中心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芜湖市昌典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1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