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西宁仲裁事业发展的需要,西宁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严格履行招聘程序,采取笔试与面试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公道正派,无不良行为记录;年龄不限。
2、大专以上学历。
3、法律专业,有一定基层工作实践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及业内人士推荐等方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的招聘程序进行。
四、报名
1、报名时间:11月9日至11月19日(节假日休息)
2、报名地点:西宁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办公室 (五四大街14号文泰大厦五楼)
联系电话:0971-8250155 8250220
3、报名程序
(1)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证件:毕业证书、正式有效身份证;
(2)填写《西宁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招聘工作人员简历登记表》
(3)交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
(4)有关奖励证书和发表作品
五、工作内容:仲裁法律服务,交通事故仲裁
六、聘用和待遇
(1)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工资为2000元;
(2)试用期合格后,经秘书处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后,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基数为3000元,享受正常法定节假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生育和失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