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湖县广播电视台发展现状和实际需求,经县委、县人民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聘职位自愿报名,择优录用。
二、报考条件及招考对象
1、新疆户籍或生源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1月7日至2000年11月7日期间出生),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一:《2018年博湖县广播电视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其中201813002职位除外)。
3、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含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含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取得的军队院校毕业证书)。
4、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之内:
1、被辞退(解聘)、开除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近五年来在公开招聘中有舞弊行为被处理过的人员;
3、已经在事业性岗位工作和离职不满一年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性质;
5、未经单位批准自行离职的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6、其他不符合岗位录用条件的。
三、招考程序
招考分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与政审、公示。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法,报名时须携带:(1)身份证原件;(2)毕业证原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打印带二维码的学籍证明;(3)户口本原件;(4)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并如实填写《2018年博湖县广播电视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二)(以上提供的材料均需复印件各1份)。
报考播音主持岗位的人员需先在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试镜,试镜通过后方可报名。
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和提供的材料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2、报名时间:2018年11月8日10:00至2018年11月22日19:30(北京时间)。
3、报名地点:博湖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四楼办公室
4、每位考生只可报考一个岗位,回族考生可报考汉族职位。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均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笔试、面试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
(1)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主要内容为:新疆历史和民族宗教理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情、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州情、科学发展观、时事政治等相关内容。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核发的准考证为准,考生须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按时参加考试。
笔试分数线的确定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岗位笔试整体情况确定最低控制分数线。
(2)面试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和报考岗位,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凡达不到录用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须合格)。
①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提供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并在正式面试前50分钟前到达指定候考地点集中。规定时间内未到达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②面试采取实际操作、答辩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宣布,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③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招考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具体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附件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人员根据报考职位,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
体检不合格,本人申请复查的,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四)考察与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及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拟聘用人员的政审,填写政审表,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成绩依次递补,政审结束后,由招考领导小组根据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按照有关规定由县人社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下发聘用文件,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期间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的,查清问题,确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报招考领导小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无法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调剂
201813001、201813003职位出现空缺的,可从报考201813001、201813003岗位入围面试并且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调剂。
(六)公示、审批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面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由人社局下发聘用文件,用人单位统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新聘人员须服从工作安排,按规定时间报到,未报到和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考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招聘机关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和考生的监督,秉公办事,确保招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本《简章》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六、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南疆人才网和博湖县党政信息网进行发布。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博湖县党政信息网公告为准(http://www.xjbh.gov.cn/)。如因个人原因未及时登陆网站查询相关信息而导致错过考试环节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七、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博湖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咨询电话:博湖县人社局(0996-6621863)
博湖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0996-6624532,6622132)
监督电话:博湖县纪委监委(0996-6626555)
2018年博湖县广播电视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018年博湖县广播电视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doc
博湖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