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马鞍山市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3人,招聘岗位具体条件以《马鞍山市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为准(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2024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具体包含: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6.其他按规定可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的人员。
应聘人员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93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指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岗位计划表中“专业(代码)”主要依据教育部专业(学科)指导目录等设置;已明确为具体专业、二级学科的,相近、相关专业不得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的信息,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自带括号的除外),报考人员只能以括号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报考人员不得以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进行报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11月5日在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由各县卫生健康委负责,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至11月15日。每个报考人员仅限报1个招聘岗位,严禁同时报考多个岗位。逾期不再补报。
具体操作方法为:报考人员按照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填写《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连同以下证件材料前往各县卫生健康委进行现场报名:
1.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一寸照片1张;
2.身份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复印至一张A4纸上)。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三)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各县组织卫生健康、人社等部门按照招聘公告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材料开展联合资格审查,重点审查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及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是否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各县联合审查组审查无误后,在《资格审查表》盖章,并于2024年11月18日报市卫生健康委复核。
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进入考试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本次招聘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要求,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的人员全部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试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牵头组织实施,考试方式为笔试加专业测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时长2个小时(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乡村医生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成绩低于60分(不含)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依据合格分数线内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专业测试。笔试成绩在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存在违纪情况的或缺考的,不得入围专业测试。
时间:11月20日下午14:30-16:30
地点: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马鞍山市雨山区映翠路360号环保大厦13楼会议室)
应聘人员需提前30分钟抵达考场,持二代身份证或社保卡领取准考证,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2.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时间为每人15分钟,满分100分。设立面试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成绩的计算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将其余考官的评分相加后加以平均,计算出的考生得分即为其面试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本人宣布。专业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成绩低于60分(不含)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若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现场加试一题面试题的方法确定。
时间:11月22日上午9:00起,应聘人员需提前30分钟抵达考场,持二代身份证或社保卡和笔试准考证,并进入考场参加专业测试。
地点: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马鞍山市雨山区映翠路360号环保大厦13楼会议室)
3.成绩合成
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确定(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最终合成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考生最终成绩在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
(五)体检考察
1.体检考察由县卫生健康委会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2.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3.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4.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5.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
综合资格审核结果、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网站、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期间如有问题反映,查证确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行决定。
(七)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或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大学生乡村医生入编后应当在村卫生室继续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须在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3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若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其他事宜
严肃招聘纪律,招聘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指导。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按规定回避。对违反本次专项招聘纪律的考生,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考生,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考生应认真阅读本次专项招聘公告,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在专项招聘期间,应及时登录招聘信息发布网站,了解招聘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市卫生健康委咨询电话:0555-2366513
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55-2366507
含山县卫生健康委咨询电话:0555-4335000
和县卫生健康委咨询电话:0555-5331731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
附件1.马鞍山市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xlsx
附件2.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