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和条件
本次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合计1名,具体招聘计划如下:
招聘单位 |
招聘职位 |
指标 |
专业 |
资格条件 |
范围 |
东吴分院 |
医辅岗位 |
1 |
医学相关专业 |
中专及以上学历 |
生源或户籍不限 |
合计 |
1名 |
报考人员应具备公告及职位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
1、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2、1983年11月18日及以后出生。
3、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且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要求。
4、符合公告规定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二、招聘原则、办法和步骤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具体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6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4:0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招聘单位 |
联系人 |
咨询电话 |
报名地址 |
东吴分院 |
忻凌燕 |
88489031 |
东吴镇卫生院三楼办公室 |
3、报名要求:考生要求提供本人简历、身份证、生源证明或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等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者自行下载并填写《招聘报名表》,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二)考试
根据报名情况,宁波市鄞州人民医院医共体各分院组织进行相关(笔试)或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原则上由医共体组织实施,体检参照2015年宁波市考录公务员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
(五)录用
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宁波市鄞州人民医院总院进行资格终审后发布拟录用公告,公示3天后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三、有关说明和注意事项
1、资格条件中要求具有相应执业资格,是指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或具有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2、考生须在报名第一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及职位要求的各类资格证书或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
3、以上编外人员由宁波东方众诚人才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至宁波市鄞州人民医院医共体东吴分院。
附件:宁波市鄞州人民医院医共体单位招聘报名表
宁波市鄞州人民医院医共体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