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要求
(一)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
招聘管理辅助类雇员1名,主要从事行政管理或公共服务辅助工作。应聘人员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
2.具有广州市户籍,年龄28周岁以下(1995年11月20日后出生)
3.本科及以上学历,工商管理、行政管理专业专业;
4.身体健康;
5.服从招聘单位的工作岗位安排;
6.同等条件下,有相关政府部门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要求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11月22日,9:00至12:00,14:00至18:00,逾期不接受报名。
3.报名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敦和路189号海珠科技创业园1号楼106室,广州市海创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受委托负责本次招聘的第三方公司)。
4.报名要求:
(1)填写《海珠区政协办公室招聘雇员报名表》(附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2张)(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属集体户口的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学历(位)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求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
(二)资格审查
报名者本人须按指定时间、地点到现场提交报名材料,提交后由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合格方可参加面试。报考人员应对报名时提供的材料负责,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查验报考人员年龄、学历等资格条件,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通知参加笔试。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考生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包括考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等,不指定参考用书。
(2)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
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
3.面试
按招考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上述比例的岗位,所有笔试合格的人员均进入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60分及格,不及格者不得进入体检。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成绩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对符合“招聘条件”中优先考虑情况的考生进行录用;若优先条件仍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依次排序。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考生自身原因放弃体检、录用资格等,造成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已无可递补的情况,本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按招聘公告设定的条件和进入面试的比例,以笔试成绩高低,再次组织报考该岗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
三、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应聘人员按通知要求携带身份证原件到三甲医院(或者本单位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医院建议复查且在15个工作日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的,本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考察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情况等。考察不合格或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放弃聘用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zhu.gov.cn/)公示3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待遇和管理
待遇标准按海珠区编外人员管理有关文件及单位编外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本单位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其他
(一)考试期间,考生如出现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配合接受相应安排。
(二)本公告由海珠区政协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本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89088336,联系人:符先生。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至12:00,14:00至18:00。
附件:海珠区政协办公室招聘雇员报名表.docx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广州市海珠区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