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三鑫职业技术学院始创于2009年,是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核准备案,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内设10个行政部门、5个二级学院,开设有护理、药学、医学影像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建筑工程管理、学前教育等40余个专业。办学10余年来,在省、州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学校坚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求正超越”的校训,坚持走产教融合发展之路,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及职业素养,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及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因师德失范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
5.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七)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
(八)对特别优秀的急缺专业人才,学历、职称、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薪酬福利待遇及生活条件
(一)薪酬
1.鼓励多劳多得,优劳优酬;
2.工资结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各类补贴+课时费+五险一金+奖励+其他。
(二)社会保险
按照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三)住房
学校提供住宿,自愿申请入住。
(四)其他福利
1.假期:享受带薪寒暑假及国家法定节假日;
2.福利及补贴:享受节假日福利、用餐补贴、学历补贴、生日补贴等;
3.享受每年健康体检、各类工会活动等福利;
4.提供培训机会和学历提升资助政策。
五、聘用方式
采用全职聘用的方式、签订劳动合同,购买“五险一金”,并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等手续。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将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职称证或其他资格证书等)打包并以“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应聘岗位”命名发送到邮箱:1350430664@qq.com;
2.报名时间:本科学历招满即止,硕士及以上学历长期招聘。
3.联系地址:云南省文山市职教园区云南三鑫职业技术学院;
4.咨询电话:
杨老师0876-2828512/13988323092。
(二)资格审查
学校将根据应聘者报名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按照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所填写信息和提供材料不全者视为审核不通过,审核通过人员将以短信、电话等形式进行通知。笔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基本测试
专业带头人采用面试方式确定聘用人选,其余岗位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综合评定聘用。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业务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的应聘人员免笔试;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包含半结构化面试+试讲,试讲仅针对专任教师岗,试讲内容可根据面试学科专业内容选定,时间不超过15分钟。
3.成绩计算:
(1)辅导员/行政管理岗位:笔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40%)+面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60%);
(2)专任教师岗:笔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20%)+面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20%)+试讲总分100分(占总成绩60%)。
(四)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参加考察的应聘人员。采取面谈、政审等方式,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专业成绩、团队协作精神、身心状况、综合素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作为聘用的参考依据。
(五)体检
考评、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自行到市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结果统一交至学校人事处。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由云南三鑫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进行公示(网址:http://www.ynsxzy.com/),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未尽事宜由云南三鑫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