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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内蒙古赤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24-12-01 11:16:32 点击:

 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后勤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拟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面向全市在编在岗人员择优比选工作人员。

  一、竞争性比选岗位和数量

      本次竞争性比选共设置1个岗位,拟择优调动事业人员2名。详见《2024年度赤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名范围及条件

  (一)报名范围

  赤峰市各旗县区及以下单位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资格的在岗在编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具体岗位为管理岗九级或专业技术初级。

  (二)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行良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3年以上现单位在编在岗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含)。

  4.除试用期考核不定等次外,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6.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即1989年10月31日(不含)至2006年10月31日(含)期间出生的;具体见《岗位表》。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具体见《岗位表》。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不得报名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岗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新录用、聘用人员试用期未满的,或对转任、聘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2.录用或聘用时对最低服务年限有规定且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处分期)未满或期满影响调动的;

  4.干部人事档案涉嫌造假或重要信息存疑未按政策重新认定的;

  5.新提拔任职不满1年或频繁调整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曾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行为的;

  8.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情形。

  三、比选程序

  本次比选工作按照组织推荐和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相关程序进行。

  (一)组织推荐与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并经组织同意的方式进行。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3日9:00-2024年12月9日17:30;

  2.报考人员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报名,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3.报名时,报考人员须先填写《赤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信息,一式两份。

  4.报考者还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学历和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有效期内);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报考的,须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进入公务员(参公人员)队伍或事业单位的录用批复文件复印件;《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所在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邮箱至cfsjgswglj@163.com,联系电话:0476-8780479。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9:00-2024年12月13日12:00。

  2.报考人员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通过;对资格审查未通过的,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审核人员说明理由并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或说明。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应根据“提示理由”修改信息或更改报考岗位,重新提交。资格审查通过的,于2024年12月13日15:00电话通知报考者,笔试准考证通过邮箱方式发送,请各位考证注意查收。

  3.资格审核截止后,审核通过人数与比选人数的比例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3:1的,将取消比选岗位或核减比选计划数。

   (三)笔试

  1.笔试科目为一科,即《综合试卷》,重点测查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能力和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和复习资料,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笔试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规定作答的均按零分处理。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设在赤峰市,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笔试的均视为放弃。

  3.笔试成绩将在市人社局网站和赤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众号上公布,并电话通知进入面试相关人员。

  (四)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人选与比选计划数比例为3:1,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过3:1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因特殊情况资格复审人数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2.面试前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逐一电话通知。

  3.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本人《赤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报名推荐表》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进入公务员(参公人员)队伍或事业单位的录用批复文件复印件、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和《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所在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1寸蓝底电子证件照片(姓名+身份证命名),能够证明其工作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的佐证材料。所有档案复印材料需经过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盖章,其余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

  (五)面试

  1.面试地点设在赤峰市,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持《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满分100分,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重点测试面试人员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和岗位匹配度。面试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不按规定作答的均按零分处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对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职位比选人数的,该考生应当达到其所在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方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4.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成绩将在市人社局网站和赤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众号上公布,并电话通知相关人员。

  (六)体检

     1.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组织严密、程序严格、公开透明。应聘者需要进行复检的,在接到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

     3.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察

  1.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的人选。在进入考察环节人员自愿放弃考察资格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1次。

  2.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比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确定比选人选。考察组要严格审核考察对象干部人事档案,重点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

  (八)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召开党组会议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选在市人社局网站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九)其他事项

  本次比选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递补1次,电话通知递补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四、其他相关工作要求

  1.竞争性比选工作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领导下进行,办公室负责开展具体工作。。

  2.应聘人员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应聘人员要保持所填写联系电话畅通。因电话无法接通或联系不到本人,视为自动放弃。

  3.本次比选不划定考试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不举办各类辅导班。

  4.本次竞争性比选工作由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参与竞争性比选调入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需要回避关系的,需要回避。

  五、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476-8780479(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0476-8838186(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府办公室纪

  检监察组)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

1.2024年度赤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报名推荐表.docx

  赤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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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事业单位招聘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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