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峨边彝族自治县卫健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临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条件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报考者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规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自愿从事医疗卫生相关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1月31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8.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2)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聘到相关岗位的。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报名或招聘资格一律无效,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详见《峨边彝族自治县卫健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临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8日9:00-12月5日15:00。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规定时间外报名无效(以邮箱服务器收到邮件时间为准)。报考者于报名时间内将填好的《峨边彝族自治县卫健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临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毕业证扫描件、近期正面2寸白底免冠电子照片以及其它岗位条件所需资料压缩打包命名为“岗位编码+考生姓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123098229@qq.Com。
(二)资格审查
1.线上资格审查:线上资格审查由峨边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先行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线上审查,线上审核合格的,告知报考人员审查结果,并电话通知线下审查时间和地点。
2.现场资格复审:报考者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2张近期正面2寸白底免冠纸质照片(需与报名电子照片一致)以及其它岗位条件所需资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在规定时间和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进入考核程序,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三)考核
考核以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报考者本人持有效第二代身份证、面试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达考场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或未带齐相关证件到达考场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设置最低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报考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出现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确定排序。
面试成绩和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以及后续相关事项通知均在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eb.gov.cn/)进行公示。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25人的岗位,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考生出现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依据,不计入总成绩。
(四)调剂
面试工作结束后若有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且同意调剂岗位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空缺岗位。
(五)体检
体检由峨边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
1.体检人员确定。根据招聘名额,在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应聘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行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3.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由峨边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时交医院。
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不予聘用且3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4.复检及递补。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该岗位参加考核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60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若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无递补人员,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并同意调剂的其他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参加体检。本环节只递补1次。
其中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若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体检。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由峨边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对其进行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情况;同时对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应聘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结束应形成书面材料,确定考察意见和结论。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本环节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spta.com.cn/)上公示7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审核确认和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无异议的,由峨边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审核确认。
根据工作需要,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纪律和监督
(一)在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中,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存在《公务员回避规定》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必须进行回避;
(二)凡在招聘过程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招聘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通过弄虚作假或隐瞒情况获取报名资格、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等情况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根据实际情况追究相应的法律和纪律责任。
监督电话:中共峨边彝族自治县纪委监委:0833-5220000。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核招聘工作由中共峨边彝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峨边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峨边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二)本次考核招聘首次公告在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pta.com.cn/)和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后续公告及相关事宜均在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三)报考者报名后要及时关注指定网站、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未按要求及时提交材料、参加招聘各环节活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条件、资格审查等相关问题咨询,请拨打咨询电话。
峨边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5222326。
峨边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0833-5288776。
附件:
1.峨边彝族自治县卫健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临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xlsx
2.峨边彝族自治县卫健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临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xlsx
中共峨边彝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峨边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峨边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