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公开选调雅安市川藏经济协作试验区建设促进中心工作人员3名,具体岗位详见《雅安市川藏经济协作试验区建设促进中心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
符合选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雅安市内机关(参公单位)在职在编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在机关(参公单位)工作满5年以上(2019年12月前正式进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满最低服务年限;
3.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年龄条件(详见岗位表);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报考专业技术岗位应符合竞聘专业技术岗位的相应条件。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未达到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4.新聘用乡镇事业人员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5.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程序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4日至12月1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5A320室(雅安市雨城区正和路1号),联系电话:0835—2227926。
需提交资料:报考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雅安市川藏经济协作试验区建设促进中心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审核表》(附件2)、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或事业人员聘用审批(审核确认)文件、岗位要求的职称(文件)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需相应工作单位盖鲜章)等其他材料、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需盖鲜章,其中,市级事业单位报考人员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本人近期免冠彩照2张。报考人员是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的,还应提供自愿放弃原身份的书面承诺。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在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发给《笔试准考证》。
(三)岗位调整。本次公开选调笔试形成差额即可开考。未形成差额的,将调减选调名额或取消选调计划。被取消的选调岗位报考人员不再发放《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计算方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文稿写作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总成绩的50%,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政治素质、理论素养、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和形象气质等。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总成绩的50%。笔试结束后,按3:1的比例在参加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可一并进入面试;若笔试人员达不到3:1比例的,按实际比例组织面试。面试结束后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本次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后续选调环节。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五)考察
考察采取等额考察的方式进行,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以面试评分表第一项分数高低确定考察人选;如面试评分表第一项分数也相同,则采取加试办法确定。)。考察工作由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
考察合格的,由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研究确定拟调动人员,并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举报或反映问题者,须以真实姓名反映并提供联系方式和必要调查线索。公示环节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八)调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调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二)对已进入公示环节无正当理由放弃的,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5年内不得调入我市市级事业单位或参加我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
(三)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因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未保持电话畅通影响本人报考的,责任自负。
(四)办理调动手续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在本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
(五)选调相关工作由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5—2227926。
(六)此次选调工作全程接受市发展改革委机关纪委的监督,监督电话:1390816691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