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性质
丽水市新闻传媒中心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
二、招聘职位和数量
三、招聘条件
招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政治立场坚定,综合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
(三)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含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外、境外留学人员)。
(五)热爱新闻传媒工作,善于学习,有开拓意识,不怕吃苦,勇于担当,有较强的团队协作意识和表达沟通能力。
(六)年龄要求在28周岁以下(1996年12月6日以后出生)。
(七)高校应届生需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生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八)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需满相关文件或公告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并征得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书面同意,提交《同意报考证明书》(附件2)。
(九)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及其他政策规定需回避情形的,考生及相关人员应按规定要求主动回避。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先锋网(www.lsxfw.cn)
丽水网(https://www.lsnews.com.cn)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形式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6日至12月12日(现场报名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的形式。
网络报名网址:https://jsj.top/f/n74hIe
现场报名地点:丽水市新闻传媒中心人力资源部1303办公室(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花园路2号)
报考人员从公告发布网站下载并填写《丽水市新闻传媒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
通过网络报名的人员,请登录报名网址,将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扫描件按提示上传至报名系统,应届生需上传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件,开考前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进行核查,时间另行通知。
通过现场报名的人员请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2.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不足招聘岗位数3倍的,由丽水市新闻传媒中心研究决定是否取消招聘计划。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专业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分各为100分。总成绩按应聘人员笔试成绩40%和专业面试成绩60%的比例折算。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播音主持及新闻业务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成绩将通过丽水网及时公布。根据合格线以上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6的比例进入面试范围,若出现取舍位次同分时,则同分人员全部进入,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专业面试。
专业面试分为演播室播音和现场出镜两部分进行,按两部分各占50%的比例折算专业面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和专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再相同,则安排加试)。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有关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考察工作由丽水市新闻传媒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五)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通过丽水先锋网、丽水市新闻传媒中心丽水网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未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丽水市新闻传媒中心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招聘设最低服务期限,服务期为5年。
(六)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由丽水市新闻传媒中心组织实施,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丽水网(https://www.lsnews.com.cn)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本公告由丽水市新闻传媒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8-2667038。
丽水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和丽水市新闻传媒中心纪检监察室将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
丽水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0578-2098433;
丽水市新闻传媒中心纪检监察室:0578-2667086。
附件1.丽水市新闻传媒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