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中国消防救援学院2024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于2018年12月29日挂牌成立,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学院是按照党中央跨军地改革部署,整合消防、森林院校力量和资源,以原武警警种学院为基础更名组建,是应急管理部直属高等院校。学院坚持“特色学科型、实战应用型”办学定位,开设消防指挥、消防工程、火灾勘查、航空航天工程、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通信工程、抢险救援指挥与技术、应急装备技术与工程、消防政治工作、思想政治教育等特色本科专业,与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共同开展“直升机飞行与指挥”“直升机维修与工程”联合学士学位培养项目。学院主要承担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初级指挥员培养,干部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在职培训,应急管理和消防救援科学技术研究、决策咨询及相关交流合作等工作,担负重大应急救援机动增援任务。
二、招聘范围
社会在职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其中,博士研究生或者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为应聘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政治立场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四)热爱应急管理事业,能适应应急管理实战化需要以及高负荷、高风险、高压力的职业特点;
(五)具有与岗位相匹配的基本素质、学历学位、专业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党籍或学籍,及其他党纪政务处分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聘用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信息详见《中国消防救援学院2024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27日24时,应聘人员登录中国消防救援学院人才招聘网(https://recruit.cfri.edu.cn,以下简称学院人才招聘网)进行报名。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如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等亲属关系的人员在我单位任职,或者担任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支队级正职(含相应专业技术等级)及以上干部、应急管理部机关处长及以上领导干部、应急管理部所属单位领导人员的,必须如实填写、主动报告。
本单位将根据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参照《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版)》进行资格审查。如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报考人员可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
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需达到5:1方可开考;未达到5:1的,由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组织考试,或者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取消该招聘岗位。
六、考试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基本素质。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考生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后组织心理测评,测评结果不计入考试总分。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发布,应聘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笔试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主要测查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80分。考生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教师岗位主要内容为自我介绍、试讲和专家提问,信息管理岗位和图书资料岗位采用半结构化面试方式。在同一招聘岗位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参加面试人选数量与计划招聘人数5:1的比例确定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5:1的,以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为准。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在该岗位具备面试备选资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自愿放弃面试的,应提交放弃声明材料。面试公告在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和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官网发布。面试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
依据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一般按照2: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由本单位自行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同时应符合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被列入体检考察的人选,遇有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本人自动放弃的情况,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自愿放弃体检和考察的,应提交放弃声明材料。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本单位将以适当方式对拟聘用人选进行考察,综合了解拟聘用人选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八、公示和聘用
综合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以及中国消防救援学院网站等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本单位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各环节。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存在材料不全、信息不实或其他不符合公告要求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拟制血亲关系以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我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情形。
(三)本次公开招聘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综合考量应聘人员与岗位匹配程度决定是否聘用。我单位保留取消招聘岗位的权利。
(四)本次公开招聘将通过电话或报名系统微信公众号通知有关事项,请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并在招聘期间始终保持关注公众号和通讯畅通。如联系方式有变化,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应聘人员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未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人员,将不再一一告知。
咨询电话:王老师010-69787092,许老师010-69787094;
监督电话:010-69787131;
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南雁路4号,邮编:102202。
本公告由中国消防救援学院负责解释。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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