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来凤县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8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司法辅助人员8名,全县8个乡镇司法所各1名。
二、招聘范围
1、来凤籍退伍军人
2、来凤籍其他公民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身高1米6及以上,女身高1米5及以上。
3、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会电脑基本操作。
4、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2000年7月1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有反党反社会、反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
2、道德败坏、有流氓、赌博、吸毒不良行为的;
3、受过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4、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6、因违反纪检、综治、计生等政策,存在“一票否决”情况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报名、目测、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报名、目测、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司法局组织实施,笔试、面试由县司法局会同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笔试、面试均以百分制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60%、40%计入总成绩。岗位数与报名数达1:3比例即开考,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按60%、40%折算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人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可以开考,但报考人员笔试和面试折算后的总成绩须达6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政审程序。
本次考试在县人社局的指导下,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县纪委监委监督下进行命题及考试。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目测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11日-12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县司法局政治处(凤翔大道67号县司法局三楼政治处)。
3、资格审查:报名时需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彩色登记照片2张。
(二)领取准考证
1、时间:2018年6月14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地点:县司法局政治处(凤翔大道67号县司法局三楼政治处)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18年6月23日9:00至11:3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履行招聘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
(四)面试
1、时间地点:待定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社部发[2005]1号)执行,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核的重点是拟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敬业态度及“一票否决”情况等。因考生放弃体检、考核或者体检、考核出现不合格者,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六)确定拟聘对象
拟聘对象由局党组根据总成绩及体检、考核的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根据工作安排将拟聘人员分配到各乡镇。
(七)公示
拟聘对象在来凤县司法局、来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设置举报电话,受理举报。若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相关人员的拟聘资格。
(八)签订劳动合同
1、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对象,由县司法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每月工资2200元,并按政策为其办理相关社会保险等待遇。
2、根据《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县司法局考核合格,可以以一年为期续签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