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业院作物研究所是省属公益一类科研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玉米、油料作物(花生)、薯类作物、能源作物、烟草等旱地粮油及经济作物和南药种质资源的收集、保存、鉴定评价以及创新利用,新品种选育和良种繁育、耕作栽培、节水技术等研究及其成果推广应用。现有正式在册人员71人,其中,博士29人、硕士17人;具有正高职称17人、副高职称16人;另编外聘用科研辅助人员30多人。建有国家农业部华南农作物种质资源利用重点实验室、国家种质甘薯资源圃、国家油料作物改良中心南方花生育种分中心、国家甘薯种质野外观测实验站、农业部作物基因资源与种质创制广东科学观测实验站、农业部华南花生与鲜食玉米科学观测实验站、国家花生原原种扩繁基地、国家南方甜玉米原原种扩繁基地、广东省农作物遗传改良重点实验室、广东省鲜食玉米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国-菲律宾农业科技合作基地”,是广东省科技厅认定的“国际科技合作重点科研机构”,已与包括欧美在内的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机构建立了密切的科技合作关系。建所以来,取得了丰硕的科技成果,锻造了一批优秀的专业人才。所内科研实行研究所、研究室两级管理,目前按研究对象,设有花生研究室、玉米研究室、甘薯研究室、烟草研究室、马铃薯研究室、南药与特色作物研究室。现因学科发展需要,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岗位主要职责
(一)招聘岗位:烟草研究室主任、烟草研究副研究员三级(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以上专业技术岗位。
(二)招聘人数:1名
(三)岗位职责:承担烟草研究和科技推广服务等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承担烟草研究室的管理,负责烟草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组织烟草研究室开展烟草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
二、招聘岗位任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行修养,尊重科研工作规律,遵守科研伦理道德,严于律己,廉洁自律。
(三) 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积极献身科技事业,具有战略眼光、科研规划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熟悉科研业务和相关政策法规,科研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外联、沟通能力及综合事务处理能力强;
(四) 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五)具有作物遗传育种、作物栽培与耕作学、植物营养学、烟草及其相关专业的专业背景和较高的专业水平;
(六)具有正高级职称,但符合竞争省、国家人才计划的放宽至副高级;
(七)具有高校、省属科研机构中层正职任职经历。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曾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的留学回国人员或者国家级重大项目负责人不受该条件限制;
(八)年龄40周岁以下。符合国家人事部高层次人才条件的,年龄符合省人社部门规定的事业单位选调人员条件;
(九)身体健康;
(十)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达到《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科技人才引进与管理暂行办法》(粤农科〔2016〕55号)除“优秀博士”外的其他层次人才条件的优先(详情请查阅附件1)。
(十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聘用:
1. 有犯罪记录的人员;
2. 受过党纪、政纪“警告”以上等级处分的人员;
3.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4.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5. 存在法律、法规和省人社厅明文规定的不得应聘条件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岗位聘用及相关待遇
本次使用广东省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事业编制公开招聘,应聘人员经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复录聘为招聘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
根据广东省人员聘用有关规定和招聘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情况,按人员具备的条件和资历聘用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七级以上岗位)。根据聘用的岗位,按照国家、广东省有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劳保制度以及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等规定兑现相关待遇,其中奖励性绩效工资执行省农科院和招聘单位的规定。
符合《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科技人才引进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引进人才,并经省农科院认定除“优秀博士”外的其他层次人才,按该办法给予相关待遇。
四、招聘程序及相关安排
(一)应聘人员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1月30日止。如报名截止时间无人报名应聘或者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则报名时间延长。
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网上报名。应聘人员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招聘单位电子邮箱zws@gdaas.cn,邮件主题为“应聘烟草研究室主任+姓名”。
3.报名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广东省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公开招聘烟草研究室主任报名表》(详见附件2)。
(2)个人简历。简历从高中开始,已有工作经历的,需同时提供社保清单或工作证明材料
(3)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大学本科起各个阶段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
国外留学人员、港澳台学习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驻港澳台联络办开具的学习证明。
(5)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聘书(职务聘任、岗位聘用文件)扫描件;
(6)本人近期彩色证件电子照(一寸)电子版。
国内外学术机构、社会团体、企业兼职材料、访学经历材料、入选各级(单位)人才计划证书、荣誉称号证书扫描件;
(7)代表个人学术水平、科技工作业绩的证明材料,包括近10年主持承担项目证明材料、第一作者代表论文或著作、成果奖励证书、专利证书以及其他证明学术水平的相关材料等复印件,业绩材料装订成册,邮寄或者现场提交
4.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上传材料的扫描件须确保清晰、可读。经查实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
(2)应聘人员报名与面试、录聘报批使用的身份证必须是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
(二)资格审查与面试人员遴选
根据招聘条件进行应聘人员应聘资格审查,并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018年12月3-5日期间,招聘单位将以电话或Email通知面试人员,未进入面试的应聘人不一一反馈通知。
(三)面试
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综合测评。
面试时间初定2018年12月中旬至2018年12月下旬期间,面试时间1天,具体时间以面试通知为准。
参加面试的人员,符合《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科技人才引进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青年骨干”以上人才层次条件的,面试现场填报《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科技人才引进项目“******”申报书》。
(四)体检
体检工作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先行垫付,正式录用入职后由招聘单位予以全额报销。
(五)考察
考察工作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
(六)办理录聘手续
面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将在广东省农业科学院作物所内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申报办理事业单位录聘手续。
初步计划2018年12月下旬后办理拟聘人员录聘手续,不配合或逾期未能提交办理录聘手续所规定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录聘资格。
(七)应聘人员应保持电子邮箱、联系电话畅通,并及时登陆广东省农业科学院作物所网站,查询了解本次招聘相关信息。
五、联系方式
招聘单位:广东省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
招聘单位联系人:祁老师
招聘单位联系电话:020-87597296
招聘单位通讯地址(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金颖西二街18号
邮政编码:510640
公开招聘监督单位:广东省农业科学院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20-87579116 875754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