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闽清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将于近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年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即在1982年6月5日至2000年6月5日期间出生);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考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2018年度闽清县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
(八)本县医疗卫生单位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中、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以上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其他专业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年龄、现役等相关证书及资格条件的认定均以公告发布日为截止日期。全日制普通院校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证书可放宽至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2018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就业推荐表报考相应的岗位。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公开招聘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收的卫技人员岗位如符合闽清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紧缺急需目录,可根据榕委办发〔2017〕26号文规定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简易招聘。不符合考核面试简易办法招聘的岗位,由本县组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
1、报名办法: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招聘信息同时在福州卫生人才网(http://www.fzwsrc.com)、闽清县政府网站公布。
2、报名时间:2018年6月11日-6月20日
3、报名地点:闽清县卫计局三楼办公室
4、报名材料: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资格证书、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3张及其他相关工作证明。
5、报考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乡镇卫生院采取只报岗位,不报单位的形式,待拟聘人员确定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单位。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予以处理。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取得联系。
6、报名人员与招聘人数原则上应达到3:1方可开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符合闽清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紧缺急需目录的卫技人员,如遇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按照榕委办发〔2017〕26号文规定,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会同人社局报县医管委批准,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
(二)资格审查
由县卫计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报名情况,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然后由县卫计局、人社局抽调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审核通过者发给准考证。
四、笔试及面试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符合闽清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紧缺急需目录的卫技人员根据榕委办发〔2017〕26号文可进行简易办法招聘(即只要参加面试)。报考其他岗位的应往届毕业生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考生综合成绩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计算。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结束后成绩予以公布并根据考试情况确定合格线;笔试内容:护理岗位护理学知识,其他岗位医学基础知识;笔试试卷委托设区市以上有资质的考试中心命制。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面试由闽清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组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予以配合。面试试卷委托设区市以上有资质的考试中心命制。
县级医院按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者,按照每个岗位招考计划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符合闽清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紧缺急需目录的卫技人员,进入面试人选按照榕委办发〔2017〕26号文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产生的空额,可经招聘工作小组确定同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当场亮分。每间面试室设面试考官7名,全部为公共考官,主考官由随机抽签的7号考官担任。面试考官从考官库中抽取。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内容主要为“医学基础知识”及相关综合分析能力、应变与沟通能力,主要测评面试人选的专业理论知识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应变与沟通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考生持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等按要求准时到指定候考室,并实行入闱封闭式管理。迟到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按自动弃权处理。面试考生禁止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考生违反考场纪律者取消其考试和录用资格。面试结果在闽清县政府网站上公示。
符合简易办法招聘的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即面试成绩;不符合简易办法招聘的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合成。除招聘岗位有具体规定外,考试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考试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人员笔试、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人员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五、体检和考核
(1)面试结束后,将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2)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的医院应是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无特殊原因,缺席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中出现须待强化检查才能总检定论情况时,由指定体检医疗单位总检医生核定,考生应主动配合,否则视为自动弃权。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考核:在体检合格的基础上,由县卫计局会同县人社局负责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查阅档案,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4)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以及因拟聘人选自动放弃而产生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县卫计局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情况,提出拟招聘人员名单,报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将拟聘人员相关信息在闽清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本次招聘的所有聘用人员,在首聘单位需服务满五年。受聘人员试用期一年,一年内工作表现不称职的或试用期后满三年未取得相应职称资格的应予解聘。
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聘用手续办理完成15天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规定
1、本次招聘工作在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闽清县招聘工作小组负责组织,闽清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具体实施,闽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监察局全程跟踪监督,同时认真执行回避。
2、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参加我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符合政策笔试加分条件的考生办理审核加分。办理加分的时间另行通知。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咨询和监督
有关用人单位具体招聘岗位问题、招聘岗位有关信息等方面问题,请直接与闽清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联系,联系电话:0591-22372366。监督电话:0591-22373835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本公告由闽清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闽清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闽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