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省实验幼儿园、省儿童保育院均为省妇联直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其余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拟招聘管理岗位1名,省实验幼儿园、省儿童保育院拟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各1名。具体详见附件1。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妇女网(www.fjwomen.org.cn)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17日至2017年4月21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将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扫描件和下载填写的《福建省妇联直属事业单位应聘报名登记表》打包以“姓名”方式命名,以附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报考单位联系人的电子邮箱。
3.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省妇联组织部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否则取消考核资格,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4.资格审核:招考单位负责考生资格初审,报省妇联组织部复审。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领取准考证时间:2017年5月17日上午8:30-11:30。领取准考证时,须提交《福建省妇联直属事业单位应聘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2寸彩色近照2张,缴交报名费80元。
领取准考证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63号(省妇联机关大楼五层会议室)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
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年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
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2.笔试时间为2017年5月20日,闭卷考试。内容主要测试财务相关专业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4.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省妇联组织部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其中2017届毕业生与岗位要求相符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经省妇联组织部同意后最迟延至公示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5.进入面试的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应于面试前两天17:00前发电子邮件至(fjflzzb@163.com)(内容为:本人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确认放弃参加面试)告知招聘单位。
6.笔试、面试地点另行通知。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妇女网(www.fjwomen.org.cn)。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
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
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省妇联组织部和各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省妇联机关纪委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1-8776216287840275(省妇联机关纪委)
0591-87816804(省妇联组织部)
福建省妇联组织部
2017年4月17日
附件下载
附件1.福建省妇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及条件.doc
附件2.2017年福建省妇联直属事业单位应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