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相关部署,按照州卫生计生委 州委编办 州财政局 州人社局联合印发的《西双版纳州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工作实施方案》(西卫计发〔2018〕174号)文件规定,经州卫生计生委、州委编办、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共同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西双版纳州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下达的招聘名额,2018年西双版纳州共计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15名,其中景洪市5名、勐海县5名、勐腊县5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违法违纪处分,志愿服务农村基层卫生工作;身体健康,能适应乡镇卫生院工作、生活环境条件。
2.资格条件
除具备基本条件外,特岗全科医生还应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取得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合格证的医务人员。
(3)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经过培训,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4)具有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注册为乡镇全科专业的医务人员,从事临床诊疗工作5年以上(含5年),经过培训,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鼓励各级医疗机构的退休医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同等条件下具有丰富临床工作经验的退休医生优先聘用。
由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派驻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原单位在职全科医生,不列入中央财政支持的特岗全科医生范畴。
三、岗位设置及职责、招聘条件、人员管理及福利待遇等
详见《西双版纳州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工作实施方案》(西卫计发〔2018〕174号),文件可从西双版纳州卫生计生委网站查询(网址:http://wjw.xsbn.gov.cn/index.dhtml)。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云南省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指导意见》(云人社发〔2017〕51号)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招聘。招聘程序如下:
1.公布需求。分别在州卫生计生委(网址:http://wjw.xsbn.gov.cn/index.dhtml)、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zrsj.xsbn.gov.cn/index.dhtml)发布招聘公告。
2.自愿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条件人员持《报名表》和有关证件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核。
3.考察或考试。由州卫生计生委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行考察或考试招聘,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临床实践能力以及适应岗位必须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情况。由州卫生计生委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确定拟聘用人选,并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拟聘用人选须在州卫生计生委、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对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通过考察实行直接聘用,由州卫生计生委组织考察招聘。①具有卫生技术高级职称(含基层卫生高级职称)的人员;②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③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
五、报名要求、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6日—11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州卫生计生委人事科教科(景洪市么龙路9号,州民政局办公楼6楼,联系电话:0691—2146130)
(三)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三份。《报名表》可从州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
2.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3张;
7.其他证明材料:如: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退休证明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报名结束后由州卫生计生委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六、考察招聘
对符合通过考察实行直接聘用条件的报名人员,由州卫生计生委商州人社局指定考察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考察。
七、考试招聘
对经考察招聘未能完成招聘任务的招聘岗位实行考试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主要考核医学基础知识、临床基本技能、医德医风、相关法律法规等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考生数与招聘岗位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际参加考生数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业务要求的综合素质能力、专业技能水平和相关专业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总分×100)×50%+面试总成绩×50%。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排前。
为确保顺利完成招聘任务,根据考试成绩排序,州卫生计生委可在报考人员自愿的前提下,对报考人员报考岗位进行调剂,并向社会公示。
八、体检
由州卫生计生委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参照执行人社部、卫生部联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九、聘用
根据考察招聘、考试招聘及体检结果,由州卫生计生委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报州人社局备案。拟聘用人员在西双版纳州卫生计生委窗口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即办理聘用手续,由聘用人员与报考单位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云南省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聘用合同书》。录用工作结束后。考生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设岗县(市)卫生计生局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录用人员如不符合招聘条件第1、2条之一者,须按照统一规定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为期3个月全科医学知识岗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如考核不合格则取消录用资格。培训期间只发放生活补助。
十、招聘纪律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此次招聘工作由州纪委驻州卫生计生委纪检组全程参与纪检监督。
十一、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州卫生计生委负责解释。
十二、咨询电话: 0691—2146130(州卫生计生委人事科教科)
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