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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时间:2025-03-15 11:00:12 点击:13 【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要求,结合医院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经新疆医科大学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新疆医科大学第八临床医学院、自治区烧伤医院)于2024年7月18日正式分设运行,医院位于乌鲁木齐市西环北路2219号,是由自治区党委编委批准的以承担烧伤、电伤、化学伤、慢性创面修复以及整形美容等临床诊疗、教学、科研和预防与公共卫生服务为一体的三级专科医院。其前身为乌鲁木齐市烧伤医院,始建于1958年,已有67年建院历史。医院开放床位300张,设置临床、医技科室17个,以满足不同患者的治疗需求。

医院按照“大专科小综合”的发展思路,以烧伤特色专科建设为抓手,以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医疗服务为宗旨,致力于打造自治区一流的烧伤专科品牌。在烧伤救治和专科建设上汲取了多家国内知名医院的先进经验,总结出一套适合我院烧伤专科医院发展的新路子,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烧伤治疗理论和实践技术,成功开展了成批大面积急危重症烧伤救治、烧伤合并复杂并发症等高难度烧伤救治,同时还开展了诸如重症创伤救治、前列腺电切术、椎间盘突出微创治疗等多临床专业领域治疗,并积极与专业整形美容团队开展合作,为烧伤患者后期恢复及烧伤整形美容奠定诊疗基础。

2024年医院获批自治区第三批“2+5”重点人才计划,与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烧伤与创面修复研究团队开展“智力援疆创新拓展人才计划”项目;获批“天山英才”培养计划项目2项;与陆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签订烧伤专科医联体;逐步推进自治区烧伤专科医院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烧伤专科诊治链条体系化建设。医院开展微粒皮植皮新技术、休克期削痂植皮术以及小儿烧伤惊厥防治、早期切削痂的技术实践等10余项专业科研课题;2024年在研项目6项;2024年下半年申报各级项目34项,获批2项;自治区科技厅《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指南》审核论证3项,推荐报送1项。

医院秉持稳健发展理念,围绕“四个一,一个100”的建设目标(即:一套符合现代发展需求的综合信息体系;一个自治区级应急医疗梯队;一条烧伤专科全诊治链条;一个深度融合社区医疗的特色诊疗中心;培养100名符合医院发展的各岗位业务、管理骨干人才)与国内外知名医院建立广泛的交流与合作,同时建立高水平的科研基地,以科研带动临床,以临床促进科研,形成良性发展循环。

展望未来,医院将继续以烧伤学科为支撑,科学谋划,着力打造烧伤专科诊治链条,完善整形美容、中西医康复、妇科、外科、口腔科、重症医学等学科布局和建设,秉承“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突出烧伤专科特色、人才立院科技兴院”的医疗服务宗旨,以严谨扎实的工作作风、精益求精的医疗技术、诚信诚心的服务态度,为广大患者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为建成自治区一流、国内知名的烧伤整形专科医院,不断提高居民健康水平和促进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招聘范围及岗位条件

根据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三、发布招聘信息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xinjiang.gov.cn/)、中国新疆人才网(www.xjrc365.com)、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www.xjrsks.com.cn)发布招聘公告;新疆医科大学官网(https://www.xjmu.edu.cn/)发布招聘公告及拟录用人员名单;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后续各招聘环节通知在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四、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立场坚定,服从组织安排,热爱医疗事业。

(五)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认证。

(八)应聘者年龄须符合相应岗位要求的年龄,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3月16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9年3月16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具体年龄要求详见《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九)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情见附件1)

(十)往届和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正处在公务员统一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政审、录取(聘用)环节的人员。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4.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5.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五、招聘原则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方式进行,确保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心理测试、试工、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一)报名

1.时间:2025年3月17日至3月28日(工作日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00)

2.地点: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门诊楼一楼人事科。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需将以下报名所需材料纸质版按顺序排列,并于2025年3月28日19:00前提交完成。

4.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限内携带以下资料的纸质版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按顺序排列提交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人事科进行报名及资格初审;同时将全套报名材料的原件按顺序扫描在同一个PDF文件中(原件扫描件显示必须清晰、完整)并与《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花名册》(附件3无需扫描,提供.xlsx格式电子表格)一同打包压缩,压缩包命名为“报考岗位编码+姓名+联系电话”,带U盘现场拷贝电子版即可。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

(2)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由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查询打印);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认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执业证、资格证、职称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下载填写《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表》(附件2),并附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意见栏:由应聘人员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应聘者所在单位意见栏: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出具该生在校期间思想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公章;历届毕业生如已参加工作,由原工作单位出具考察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暂无工作单位的由居住地所在社区出具考察材料。本人承诺栏:需应聘者本人手写承诺并签名。用人单位人事部门考察审核意见不用填写。该表需正反打印至一张纸上,否则视为不合格;

(5)下载填写《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花名册》(附件3)。

5.注意事项:

(1)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详实,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2)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多报视为无效。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经审批,可按规定调整至2:1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专业参照目录:硕士及以上学历岗位参照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见附件4);大学本科学历岗位专业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附件5);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要求参照《关于调整优化临床医学专业学位领域设置的通知》(附件6);

(4)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后续考核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应聘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录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1.时间:2025年4月1日至4月8日(5个工作日)

2.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情况组织资格审查工作。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经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且期满无异议的,可进入到下一环节。

(三)考核

考核环节分为:面试和试工,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面试成绩占40%,试工成绩占60%。

1.面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告。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3)面试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公示。

2.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对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3.试工

应聘人员应参加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试工,试工结束后组织考核(试工环节为考核环节,期间不计薪)。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告。

(2)成绩:试工后组织考核,试工考核成绩满分100分,考核成绩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者视为试工考核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入闱试工人员成绩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3)试工考核结果及总成绩将在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公示。未按时参加试工者,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4.总成绩

总成绩=面试成绩×40%+试工成绩×60%(岗位编码为:B080001、B080002、B080003);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加试采用面试的形式开展。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四)体检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告。

2.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受检者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另选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应聘出现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五)考察

1.医院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对应聘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将个人档案一并报考察部门审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重点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名额,不再递补。4.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进入公示环节。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

根据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推荐聘用人员提交医院党委会进行审议,确定拟聘用人员。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www.xjmu.edu.cn)、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微信公众号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有异议的,由公示组织实施部门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因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凡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应聘人员自行放弃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到岗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

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12个月。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其余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组织和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院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院组织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院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新疆医科大学纪委、人事处及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纪检监察室监督。

监督电话:0991-2110029、0991-2110072、0991-7771937

七、招聘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991-7854857(人事科)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及时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告,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并无电话或短信单独告知义务。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

1.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pdf

2.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表.docx

3.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花名册.xlsx

4.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pdf

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pdf

6.关于调整优化临床医学专业学位领域设置的通知.pdf

     

                        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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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事业单位招聘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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