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院简介
湖北省美术院是由湖北省文化厅领导的副厅级事业单位,成立于1965年10月,是一所综合性国办画院,也是新中国最早成立的五所省级画院之一。其主要职能是从事美术创作、研究、展览和收藏、学术交流工作。
本院专业门类齐全,设有中国画、油画、雕塑、版画、水粉、水彩、壁画、漆画、书法篆刻、美术理论等专业。现有4个副处级内设机构:办公室、创作交流部、典藏研究部、美术馆,创作交流部下设中国画、油画、雕塑与新媒体、版画与水彩4个专业创作室。有各类职工112人,其中专业人员60余人,正高职称45人。现任院长肖丰。
二、招聘岗位:
办公室后勤管理岗1名、财务岗1名,美术馆办公室1名、展务岗1名、展览设计岗1名,共计5名劳务派遣人员。
三、岗位职责和招聘条件:
(一)办公室后勤管理岗
1、工作职责:
(1)国有资产管理;
(2)后勤管理及服务;
2、招聘条件:
(1)男性,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岁及以下。
(2)懂计算机的基本操作及维护,能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
(3)具有机动车驾驶证,能熟练驾驶机动车,驾龄两年及以上。
(4)熟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工作流程。
(5)身体健康,品行端正,能胜任工作要求。
(二)办公室财务岗
1、工作职责:
(1)懂《会计法》和相关法规,负责编制单位年度经费预算、计划,并在审批后监督落实预算计划的执行。
(2)负责会计资料、凭证、账册、经济合同的管理、归档及保管工作。
(3)接受上级财务或审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并提出工作意见。
(4)审核财务收支及报销凭证、各种会计报表,登记会计账簿,办理其他会计业务。
(5)负责房租、水电费收缴及管理。
2、招聘条件:
(1)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会计相关专业;
(2)5年及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验;
(3)具有本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业务知识水平和相关技能;
(4)有经验、业务能力强者优先考虑;
(5)身体健康,品行端正,能胜任工作要求。
(三)美术馆办公室岗
1、工作职责:
(1)负责院美术馆行政管理和各类文书档案整理工作;
(2)负责协助馆长制定全年展览计划和总结文书的拟定工作;
(3)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全馆的排班考勤工作;
(4)负责全馆设备维护和固定资产的管理,和院财务部门对接,作为指定报账员并负责馆内政府采购工作;
(5)对外协调、沟通,配合完成全院工作计划。
2、招聘条件:
(1)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文科类相关专业;
(2)3年及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验;
(3)能熟练运用计算机系统及常用办公软件;
(4)了解省政府采购报销流程、合同法和财务基本常识;
(5)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应变和写作能力。
(6)身体健康,品行端正,能胜任工作要求。
(四)美术馆展务岗
1、工作职责:
(1)负责年度、季度展览的实施;
(2)负责展览收退件并与展览主办方的工作协调,协助做好展品交接、布展、撤展工作。
(3)配合展览事务主管开展展览相关制作及设备的安装,展览学术活动的实施,展览布置及现场管理工作;
(4)负责展览音、视频、图书实物等业务档案和资料的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2、招聘条件:
(1)男性,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懂美术基本知识,年龄在40岁及以下。
(2)具有3年及以上实际展务实施经验;
(3)熟练运用Photoshop、CoreDraw等基本平面设计软件;
(4)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5)身体健康,品德端正,能胜任工作要求。
(五)美术馆展览设计岗
1、工作职责:
(1)美术馆展览、活动策划设计工作;
(2)展览配套宣传材料、海报、画册等相关设计工作;
(3)展厅项目创意、策划设计方案的制作和展览现场的布置工作;
(4)图片处理、院宣传展板的制作工作和全院宣传工作。
2、招聘条件: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设计类相关专业;
(2)有实践经验者优先(需携带近期成果、作品);
(3)熟练运用CoreDraw、indesign、3dmax等相关设计软件,可以快速表达设计思想,并可用软件呈现具体设计方案;具有展览布展空间设计及模型制作能力。
(4)熟悉制图规范,具备图片的处理能力,理解及沟通能力强,能独立完成方案的设计工作;
(5)身体健康,品行端正,能胜任工作要求。
四、薪资待遇
一经录用统一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期2至3年,具体由院党委会决定。
(一)基本工资
1、办公室财务岗月工资6000元,含五险一金,另加午餐补贴;
2、办公室后勤管理岗、美术馆办公室岗、美术馆展务岗、美术馆展览设计岗月工资5000元,含五险一金,另加午餐补贴。
(二)奖惩绩效
劳务派遣人员纳入《湖北省美术院考勤管理规定》和《湖北省美术院加班值班暂时规定》进行管理,执行奖惩绩效,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各种加班值班、假期、迟到早退、旷工及因工培训期间的薪酬待遇按我院规章制度执行。
(三)年终奖励
劳务派遣人员参与我院年度考核工作,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相应的奖励标准为:
1、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的,发放4个月基本工资的年终奖励;
2、考核等次为合格的,发放2个月基本工资的年终奖励;
3、考核等次为基本合格的,不发放年终奖励,且派遣期满不再聘用,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4、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次年不再聘用,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五、上班时间:
办公室相关岗位享受双休、法定节假日;美术馆相关岗位工作时间依照院美术馆工作制度实行轮休制。
工作时间:
上午8:40—12:00 下午14:30— 17:00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女士 张女士
联系电话:027-88918306
简历接收邮箱:309025102@qq.com
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368号
湖北省美术院
2018年11月7日